汉阴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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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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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8-02-11 14:37

                    汉阴县司法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各镇司法行政工作。

(二)拟订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级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司法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担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助脱贫活动。扎实抓好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化解基础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法律知识,以法治建设成果助力脱贫攻坚。二是继续深入好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入推进法律扶贫,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法律服务接地气、随民意、有实效上下功夫。三是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抓手,推进行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的落实;不断探索普法新方式,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各项措施,确保刑法执行的严肃性,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切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五是继续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化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推动人民调解范围扩张、行业互通、效能扩大,切实维护社会和谐。六是抓好队伍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职责,为全县各项工作的推进发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汉阴县司法局为承担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行政股、宣传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四个股室,下辖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2个局属单位。司法局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机关财务工作设在局办公室。局机关设立银行账户1个,为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共18名,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人;单位管理离退休人员12人,遗属补助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8098334.17 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5330420.00元,专用设备42578.24元,通用设备2153501.93元,家具、用具等510918.00元,其他固定资产60916.00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暂无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汉阴县司法局收入预算为139.3494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00.36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017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收入的减少150万元,占收入总额5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18年,汉阴县司法局支出预算为139.3494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00.3666万元与去年对比减少161.017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其中人员经费93.5494万元占支出总额51.36%;公用经费支出45.8万元,占支出总额 48.64%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汉阴县司法局收入预算为139.3494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00.36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017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收入的减少150万元,占收入总额5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18年,汉阴县司法局支出预算为139.3494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00.3666万元与去年对比减少161.017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其中人员经费93.5494万元占支出总额51.36%;公用经费支出45.8万元,占支出总额 48.64%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收入的减少150万元,占支出总额5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汉阴县司法局收入预算为139.3494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00.36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017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收入的减少150万元,占收入总额5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18年,汉阴县司法局支出预算为139.3494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00.3666万元与去年对比减少161.017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其中人员经费93.5494万元占支出总额51.36%;公用经费支出45.8万元,占支出总额 48.64%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收入的减少150万元,占支出总额5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139.349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93.54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5.8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61.01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收入的减少150万元,占收入总额5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预算支出项目为:(一)人员经费支出93.5494万元:①在职人员工资支出50.6112万元,②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含中省规定的各项津贴)32.7948万元,③奖励工资3.9318万元,④遗属补助支出1.62万元,⑤一次性津贴4.5916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45.8万元:①公用运转经费28.5万元;②公务交通补贴费7.3;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依法治县、综治维稳经费10万元。 

1)公用运转经费支出明细: ⑴办公费4万元;⑵印刷费2万元;⑶水费0.1万元;⑷邮电费3万元;⑸电费3万元;⑹物业管理费0.4万元;⑺差旅费4万元;⑻维修费3万元;⑼租赁费4万元;⑽会议费2万元;⑾培训会4万元;⑿公务接待费3万元;⒀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⒁公务交通补贴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为一般性支出预算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保持平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6万元,与上年保持平衡;本单位无出国费用;会议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保持平衡;培训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保持平衡。“三公”经费没有增长的原因是近年来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不合理开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数139.3494万元,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数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汉阴县司法局

2018年2月10日

 

司法局-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