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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出台《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李凤琴 李小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15 09:52

  《办法》规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待安置退役士兵自部队回乡后,须在30天内到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由县安置办统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和实习。县安置办定期了解退役士兵岗前培训、实习情况,对退役士兵参加岗前培训和实习的时长实行量化打分。安置工作时,根据部队量化打分和县安置办量化打分总和,综合培训实习期间表现和技能特长进行排序定岗。退役士兵岗前培训时间为6个月,岗前培训期间参照城镇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办法》还规定,退役士兵参加岗前培训和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跟班单位的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服从管理,认真学习,踏实工作。凡不服从跟班单位管理的,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县安置办不予赋分,并暂缓安置;情节严重的或涉及违法犯罪的,取消安置资格。


  目前,汉阴县有19名待安置退役士兵正在接受岗前培训。《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实行,将进一步规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程序,彻底解决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脱离组织管理的实际问题,实现退役士兵从部队服役转入地方工作的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