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明确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近日,汉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内属采购中心科室集中组织学习了《汉阴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主体责任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这是贯彻中、省、市聚焦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明确政府采购中采购人主体责任,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放管服”改革要求,是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生效,优化采购程序,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汉阴政府采购工作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行实效良好,但一些矛盾问题依然存在,其中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清晰是掣肘采购工作良性发展的一大因素,采购人作为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确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具有承担相关责任的义务。但实际上,部分部门对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采购政策解读不透彻、不全面、不正确,导致采购职责不明,权责不清问题时有发生,采购人对“贵慢差”的反映较多,同时对采购中发生的问题和最终结果害怕负责、不愿担责、难以追责。政府采购是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反腐倡廉的科学方式,唯有保证采购程序法定、职位明确、权责统一才是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
据了解,汉阴县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明确政府采购中主体责任的相关通知,文件从七个方面明确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按章办事,依法采购理念,强化采购人主体意识,纠正采购人缺位或错位的情形,梳理了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确保了政府采购中职责分明、监管有据,促使采购快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