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1—5月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3648 | 发布日期: | 2018-05-24 10:56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1—5月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一、非法行医类
1.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公 示
被处罚单位:汉阴县城关镇大展药店
违法事实: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违反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人民币3000元。
行政处罚结果:完全履行。
结案时间:2018-01-29
2.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公 示
被处罚单位:汉阴县酒店镇民意药店
违法事实: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违反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人民币4000元。
行政处罚结果:完全履行。
结案时间:2018-01-10
3.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公 示
被处罚单位:涛林康复药店
违法事实: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违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人民币9000元。
行政处罚结果:完全履行。
结案时间:2018-03-30
4.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公 示
被处罚单位:汉阴县城关镇张学友一门店
违法事实: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违反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药品,罚款人民币4000元。
行政处罚结果:完全履行。
结案时间:2018-01-10
5.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公 示
被处罚单位:杨明全(身份证号码:612422******250035)
违法事实: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违反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药品,罚款人民币3000元。
行政处罚结果:强制执行。
结案时间:2018-05-22
二、传染病防治类
6.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公 示
被处罚单位:汉阴县城关镇双星村卫生室
违法事实: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违反规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
行政处罚结果:完全履行。
结案时间:2018-1-29
三、公共场所类
7.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公 示
被处罚单位:金至尊休闲城
违法事实: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足浴经营案
违反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
行政处罚结果:完全履行。
结案时间:2018-04-10
汉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