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正式公布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近日,省统计局公布数据,201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7433元,2018年度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基数随之确定,即日起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申报缴纳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
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各类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仅包括编制外人员)以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2018年度单位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3371.65元)或高于300%(即 16858.25元)。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未按期申报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算利息。
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依然可根据本人经济状况,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共7个档次选择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最低为5394.6元,最高为13486.56元。
温馨提示:① 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申报缴费时间截止2018年10月31日,逾期按规定核算利息; ②今年个体申报缴费地点调整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6号窗口。
上一篇:汉阴县政协机关党员干部同贫困群众一起过端午[ 06-19 ]
下一篇:汉阴完成327公里深度贫困村道路位置信息采集工作[ 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