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2369环保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情况信息公布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7-10 18:02

  

序号

时间

投诉内容

受理单位

经办人

处理结果

1

2018.5.28

1:蒲溪镇社区一组吊桥下建设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有污水外排现象。2.蒲溪镇社区河道沿线生活垃圾无人处理。

环境监察大队

吴永江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此投诉件移送至蒲溪镇人民政府,该镇对此投诉件进行了调查处理:1.对沿线河道垃圾统一进行清理,同时对未履行此河段管护责任的护河员予以更换,并加强对新的护河员的管理。2.对社区一组吊桥下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由涛翔水务公司组织专人进行清理,将原污水处理池掏空后重新填充反滤料并撒药沉淀,在排污口处再修建一座过滤池,,使污水达标排放。

2

2018.6.4

平梁镇高粱小学内生活垃圾偶有焚烧现象,旱厕臭气影响

环境监察大队

吴永江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将此案件交由县教体局,督促加强校园卫生的管护,维护校区环境。

3

2018.6.5

漩涡镇朝阳村河道采砂洗砂,影响河道污染

环境监察大队

吴永江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该投诉件由县水利局主管,我局执法人员对其耐心解释相关条例,建议其向县水利局反映,并加强与县水利局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汉江水域环境。

4

2018.6.5

城关镇红心村村民反映安康市凤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汉阴县红心石料场无合法开采手续,正在进行采矿作业

环境监察大队

吴永江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将此案件移交至县国土局、县安监局,要求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采取治理措施。

5

2018.6.9

反映有人家办丧事,音响喝酒噪声影响

环境监察大队

吴永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由县公安局负责处理,建议其拨打110

6

2018.6.12

青枫秀岭小区小餐饮油烟污染

环境监察大队

吴永江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小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由主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处理,建议其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

7

2018.6.16

城关镇步行街口商铺搞活动,音响噪声大

环境监察大队

吴永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由县公安局负责处理,建议其拨打110

8

2018.6.25

城关镇东大桥头施工现场早6:00进行施工

环境监察大队

吴永江

耐心向投诉人解释施工时间,并建议其向县住建局反映。

                   领导签字:徐家保                                   审核人:张雪芬                                  填表人: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