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7-0042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发〔2017〕26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2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12-30 10:47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今年4月,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修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46号),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已过有效期限或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24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截至目前,有部分文件已按照要求进行了修订印发,部分规范性文件没有修订和保留意义,县政府决定对16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凡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