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6-0157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6〕103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12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12-23 23:19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97号)精神,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对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汉阴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以下几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1.各相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2.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部门只能对《汉阴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所列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