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池镇四个村荣获“市级文明村”称号
近日,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2016-2017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涧池镇新华村、洞河村、枞岭村、西坝村四个村喜获“市级文明村”称号。
近年来,涧池镇在夯实党建基础、加快经济发展、提振社会事业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厚德陕西•弘德安康”建设。经常开展道德讲堂、文艺巡演、身边典型选树、志愿服务等多样活动,推行“诚孝俭勤和”,培育邻里互帮互助、互信互爱的文明风尚,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助力脱贫攻坚,促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群众素质全面提高、对外形象全面提升。
此次四个村成功进入市级文明村行列,是全镇人民坚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也必将激发其他各村加快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掀起新一轮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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