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一轮降雪天气应对和取暖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8-0017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应急预案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8〕10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1-22 19:3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新一轮降雪天气防范应对和取暖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新一轮降雪防御应对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北方冷空气和槽前暖气流影响,24至28日,我县将迎来持续性雨雪降温天气,陕南局部地区将有大到暴雪。本次雨雪天气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较长,将对道路交通、设施农业、电力、供水、通信和群众生活产生有较大影响。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一)切实做好气象预警预报。县气象局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趋势,加强暴雪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办法,增强公众防范应对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县农林科技、水利部门要分别组织做好农作物、畜禽养殖、林果业及农业设施的防灾减灾工作。县公安交警、交通、住建等部门要针对重点交通道路和城市路桥及时完善工作预案,加强安全检查,加大管控力度,组织做好道路除冰除雪,设立警示标志,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县教体、民政、卫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舍、敬老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县电力、供水、通信等部门要抓紧组织对相关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供电、供水、通信正常。县经贸、农林科技、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要组织好暴雪天气期间粮油、副食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三)积极做好救灾救助准备。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饮用水、衣被等生活必备物资储备,保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县卫计局要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和医疗救助准备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县民政等部门要密切关注此次暴雪天气对困难群众,尤其是对受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及时开展救灾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温暖过冬。
  二、切实做好防煤气中毒工作
  今年入冬以来,天气较往年寒冷,广大农村群众普遍采用传统煤炭取暖,导致煤气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1月份以来全市相继发生多起农村居民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省市政府要求加强科普宣传,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此类事件发生。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冬季取暖管理,严防煤气中毒事件再次发生。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的原则,广泛开展冬季燃煤取暖预防煤气中毒的隐患专项排查,对使用燃煤取暖的农村集中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居民住户、幼儿园、中小学宿舍、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特别要把辖区内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人群住户作为检查重点,加强取暖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落实专人监护,严防意外发生。
  (二)强化防中毒知识宣传。各镇和县安监、公安、卫计、教体等部门要以“珍惜生命、预防煤气中毒”为主题,通过电视、网站、微信、报纸、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普及预防煤气中毒知识和安全使用燃煤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确保煤气中毒防范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预防城乡居民生活用煤中毒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16〕173号)省市关于防一氧化碳中毒有关指示精神,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依托基层、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积极救治”的原则,严格落实防范煤气中毒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密排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防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降雪天气防范应对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及时查找和整治安全隐患,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加强应急值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升降雪防范应对能力。要按照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镇各部门要就降雪天气防范应对和预防煤气中毒专项工作,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县政府将对各镇、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安康市预防城乡居民生活用煤中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