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阴县金融扶贫四项制度的通知
文件名称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阴县金融扶贫四项制度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18-000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12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8-01-20 00:00 |
关于印发汉阴县金融扶贫四项制度的通知
《汉阴县金融扶贫“四项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汉阴县金融扶贫“四项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县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解决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促进金融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金融扶贫“四项制度”的通知》(安政办函〔2017〕28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金融扶贫联席会议、信息报送、检查通报、考核奖惩四项工作制度。
3.联席会议工作规则。(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受组长委托,副组长可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和会议拟研究讨论的议题。(2)可根据所研究的具体工作事项,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非成员单位参加会议。(3)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有关成员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县长报告。
4.工作信息共享。金融扶贫信息汇总后,分送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信息共享。
3.开展绩效评估。每年元月份组织相关机构对各镇、各单位上年度金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同时反馈各镇、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和工作部署,确保金融扶贫工作有力有效。
3.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县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优秀金融机构在全县进行表彰通报,并给予适当奖励,考评结果同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考核结果作为金融机构监管评级,银行高管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各镇、各相关部门的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镇、各相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依据。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