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7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的通知
文件名称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7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18-0000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14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8-01-31 00:00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7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
消费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的通知》(安节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一、报送范围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教科文卫体及其他,自收自支除外)和社会团体组织。
二、报送内容:
1、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综1表)。
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综2表)。
3、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综3表)。
4、2017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
5、2017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审核表。
三、报送时间
2018年2月6日
四、具体要求
1、我市已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各镇、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办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2、能耗统计报表使用最新的2017年修订版,原统计报表不再使用。电子版可通过公文平台下载,或者在汉阴县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内下载,也可联系县政府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获取。
3、报表数据必须按规范的统计口径填报,做到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准确。绝不允许瞒报、漏报、错报、虚报,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必须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分析报告必须证据详实、符合逻辑,问题客观、提出办法和措施切实可行。
4、县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县卫计局负责卫生系统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各单位重点加强对尚未开展统计工作公共机构的指导和督促。
5、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把关数据质量,参照我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内容和方法(详见附件2、附件3),认真组织开展数据会审,对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匹配性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补充缺失数据,修正错误数据,核实异常数据,核算节能指标。
6、报表由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汇总填写,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汇填报表本人报送至汉阴县人民政府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县政府宿办楼1楼102室),报送时并附电子版。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