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安康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 追究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2018-0000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18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8-02-05 00:00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安康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
追究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现将市政府办印发的《安康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