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8-0069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办发〔2018〕25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0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4-05 16:50 |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
《汉阴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汉阴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到2020年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根据《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安排意见》(陕办字〔2017〕94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指标》目标任务,力争获得“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命名表彰。通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到2020年,基本实现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创建全过程)
通过县内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良好创建工作氛围。
(二)创建推进阶段(2018年1月至8月)
各镇政府和县级各职能部门根据《汉阴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指标任务分解表》,集中力量开展示范创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照任务要求加大创建指导和督查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审核验收阶段(2018年9月)
按照安排,及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9月以后)
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提高示范创建成果。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查漏补缺,及时整改,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成效。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远性工作。示范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政府和县级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到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委、县政府成立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镇、县级各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详细方案,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创建责任,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将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推进不力、弄虚作假、问题较多的部门要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任务措施,要按时完成,确保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