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8-0023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社会保险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13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1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1-26 00:00 |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做好2018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今年参保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全县完成参保缴费125800人,各镇任务见附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参保缴费续费率达96%以上;引导群众选择300元以上高档次缴费,高档次缴费率达20%以上;养老待遇发放率达到100%。
二、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今年全县的集中缴费期仍为1至3月,4至6月为信息录入及资料上报时间,7月底前全面结束征缴工作,收缴基金和缴费票据同步上解。各镇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安排,加强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要充分利用网络、召开村组会议、制作宣传单、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扎实推进参保缴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尤其是要有针对性地将参保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及待遇领取等有关政策宣传到村组(社区)及群众中,不断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引导鼓励其积极主动参保缴费、选择300元以上高档次缴费、连续缴费。
(二)强化工作措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市对县考核内容,贫困人口参保也是“八办两组”就业创业脱贫一批的重要指标,县人社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通报,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各镇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安排部署,将目标任层层夯实,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注意重点问题。一是缴费票据一人一张,不得重复、多张开具。对开展社会保障卡直缴费试点的村,已用社会保障卡缴费的,不得再开票重复缴费。二是特殊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缴费,不得少缴或多缴。持证的中轻度残疾只能在50、150、250、350、450 、550、650、750、850、950、1450、1950元内选择缴费;持证的重度残疾、五保供养人员只能在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400、1900元内选择缴费;部分退伍军人只能选200元缴费;特殊人员补缴往年保费的,除五保供养人员外,个人应全额补缴。三是新参保人员(含外县转入)的参保资料,养老金、丧葬费补助金等待遇发放资料必须齐备,严格审核,按要求报批,并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
(四)严肃财经纪律。县经办中心、各镇要严格缴费票据和基金征缴的监督管理,确保票据和基金安全。缴费票据必须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台账,严格缴销制度。征缴基金要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上解,不得擅自转存或改变用途。凡在参保缴费过程中出现票据管理失误、基金挪作他用,在特殊人员身份认定中弄虚作假以及在待遇发放中死亡不报、虚报冒领养老金待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