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1号 建议的函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1号
建议的函
张元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行政村推行扶贫+环保模式设立保洁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严格遵循“生态立县、循环发展”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村组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局面,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工作实现了全覆盖、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新农村风气日渐形成。
自2007年开始,我县即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工作的试点。近10年来累计投入资金六千余万元,基本完善了镇村的垃圾填埋清运和保洁系统。为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化,县政府2015年出台了《汉阴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方案》(汉政办发〔2015〕54号),进一步明确了“村民自治、村委组织、镇级引导、财政奖补”的管理模式。由各镇村负责对生活垃圾清运保洁,按每40户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县政府每年拿出400万元对全县149个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工作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集中连片村补助基数2.5万元/年,再按人均9元/年,人补助;居住分散村3500元/年.村,再按人均2元/年.人予以补助。同时安排40万元用于镇、村、卫生示范户的表彰奖励。并明确根据村情实际,由村委会按照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征收村民清运保洁费。目前,在各镇、村的积极参与下,已逐步探索出了“涧池模式”和“中坝模式”等好的运转管理办法,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运行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您提出的“扶贫+环保”模式,是博元公益组织开展的“御源军”活动的进一步探索,将当前脱贫攻坚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衔接起来,既增加了贫困群众的收入,又走出了一条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具有极强的推广价值。为此县政府副县长向诗兵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参照博元公益“精准扶贫.环保先行”项目模式,制定汉阴县“扶贫+环保”模式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工作方案,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在全县40个贫困村推行“扶贫+环保”这一模式。目前已拿出初步方案,拟定自2018年起,在全县脱贫攻坚重点村实行该模式,采取每个贫困村根据人口比例选聘贫困户为保洁员,每月按照600-800元标准发放保洁员工资。该方案修改完善后即将组织实施。我们将督促指导各镇及时选聘责任心强,能够承担保洁员工作的贫困户,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加强保洁员安全、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工具、统一服装和标识,按月及时发放工资,使“扶贫+环保”模式真正落在实处。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