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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办理县政协第九届一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函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24 09:51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办理县政协第九届一次会议第48号

提案的函

党鑫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观音河河道治理及周边基础建设与环境保护投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观音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我县城区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之一,为确保城区群众饮用水源安全,我县从以下方面着手,不断加强水源地及周边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加大投入,健全环保基础设施。2016年,争取省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专项资金206万元,实施了观音河水库饮用水源地围网保护工程,新建围网14公里,并规范设置了交通警示牌、界标牌、宣传牌,消除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戏水等人为扰动对水体造成的环境污染。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325万元,在观音河镇水田村新建日处理140吨、进步村新建日处理70吨污水处理工程2处。投入资金380万元将观音河下游的城关镇杨家坝村及阳光小区污水纳入县城污水管网工程,解决了居民集中区污水向河道直排问题。投入环保专项资金58万元为观音河镇配备压缩式垃圾车1辆、钩臂式垃圾车2辆,5方垃圾箱34个,垃圾桶411个,解决观音河镇环卫设施不足问题,并将观音河镇7个村全部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范围,每年安排清运保洁费用23.63万元,保障“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三级管理模式有效运转。

二是夯实责任,促进治水制度化。县政府印发了《汉阴县境内河流“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实行县、镇、村三级分工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河长制”管理,观音河镇镇长为辖区内执行河长,各村村主任为村境内巡河长,明确各自的具体责任和任务,全面推进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地方政府责任制。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巡查常态化。与水利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专项执法检查,取缔了违法排污行为,制止库区内垂钓、游泳等现象,建立健全了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制度。

四是加强宣传,强化群众护水意识。连续三年在观音河镇开展以水源地保护宣传为主题的“6.5”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组织城区群众到水源地进行垃圾捡拾和宣传品发放,提高群众保护水源的意识。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各位委员及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针对你们提出的“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在河流流经的村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以及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建议,在后续工作中,我们将加大环保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继续投入专项资金在观音河村新建庭院式污水处理工程15处,在中坪村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工程1处,垃圾中转站1座,同时,将结合住建部门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开展,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观音河流域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环境保护的工作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24日

     联系电话:5219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