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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第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函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8-30 10:24

汉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第一次会议

51号提案的函

 

张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和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关爱和支持扶持措施不断加大,残疾人代步车大量进入残疾人家庭,但部分残疾人代步车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确实存在擅自间断或专门从事客运经营的现象。残疾人代步车不具备从事客运经营的安全、经济技术条件,擅自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乘客的权益得不得保障,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管理等法规禁止的非法行为。

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顺,残疾人家庭购买残疾人代步车无须履行审核许可手续,车辆购买和上路使用的门槛较低,源头无法控制。二是残疾人代步车没有经过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牌照,登记上户,购买交强险等机动车法定保险,车辆所有人的主体责任难以落实。三是从事非法营运的大多都是谋生能力较差的病残人员,打击取缔难度大,难以根治。四是交通运管部门的执法手段有限,执法力度难以到位。近年来,就先后发生了5起被依法暂扣非法营运残疾人代步车所有人或家属在县运管所自残、以自杀相威胁或将老人留滞办公室阻碍办公秩序,致使执法活动无法正常开展。

治理整顿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从根源上进行综合整治,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和支持。我局将组织县运管所持续强化治理整顿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工作力度:(一)报请县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进行综合整治,营造全社会拒绝非法营运车辆的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二)进一步明确人员、夯实责任,加强巡查监管,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对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辆查处一辆。(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依据《行政处罚法》、《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把整顿治理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工作做细做实,坚持做到执法程序到位、政策法规宣传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努力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维护运输秩序和行业稳定。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代步车的使用和管理,有效杜绝非法营运活动。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汉阴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521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