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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汉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函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22 17:58

汉阴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2

提案的函

 

曹雅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政府部门出台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先后顺利通过了“双高双普”省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验,逐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国家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出台的《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而教育教学奖励机制大部分仍然建立在排名的基础之上,同时,考虑到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资源仍然紧张,“大班额”仍未得到彻底缓解,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教育教学奖励机制,容易造成学生家长“择校”、“择班”现象,不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汉阴县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综合考核办法》,针对学校党建群团工作、师德师风、队伍建设、教科研成果、规范办学、教学质量、安全工作、行政效能、单项工作及创新特色工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优秀的学校给予奖励:学校校长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档次,校长和中层领导优先提拔使用;学校超课时津贴发放比例执行最高标准;奖励学校当年教师年度考核优秀指标1个;学校当年教师评优评模指标上浮20%

二是制定并印发了《汉阴县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及超课时酬金发放指导意见》,按照“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同时鼓励各学校结合实际,通过各种民主决议,建立本校内部奖惩机制,报教体局审批同意后执行。

三是制定并印发了《汉阴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工作调动管理办法(试行)》,对获校、镇、县局、县(市局)、市(省厅)、省(教育部)、国家级荣誉或指导学生获奖本人并获相应级别指导奖的教职工增加调动时工龄时间计算,对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或模范班主任荣誉的教职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动,以此鼓励教师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是通过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在全县树立典型,鼓舞士气,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2016年度共评选出12个“先进教育单位”, 101位“优秀教师”, 27位“先进教育工作者”, 49位“优秀班主任”,10个“尊师重教先进单位”, 5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等。

你们所提出将镇、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尊师重教活动相结合,我们将积极采纳,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与镇村联动,办好家长学校,将尊师重教活动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积极与镇村协调,开展各类尊师重教活动,评选模范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

感谢你们对汉阴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汉阴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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