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农林科技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函
汉阴县农林科技局
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函
梁洪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汉江库区退耕还林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绿化治理瀛湖,坚持不懈奋斗三至五年,实现瀛湖库区山明水秀”的目标,我县2005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在汉阳、漩涡两镇沿汉江两岸可视坡面生态脆弱区实施汉江绿化治理工程,累计栽植各类生态林、经济林1.5万余亩,国家投资和群众投资共计2000多万元,经市县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保存率达95%,为一江清水送北京做出了巨大贡献,也明显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状况。
在“生态立市”的大环境下,我县汉江绿化治理工程采取规划区域群众自己栽植,县上按面积补助栽植费用和组织半专业施工队施工两种形式开展,种苗由农林科技局负责提供,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2006年,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暂时停止,当时政策尚不明确,但为了响应市上号召,完成绿化造林任务,我县将林业重点工程——天保工程的每年计划任务重点放在汉江两岸,但也只能解决种苗和部分施工费用,亦无其它资金渠道进行补助。
自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国家政策明确规定超前实施的造林不得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虽然市、县林业部门也多次呼吁将瀛湖治理的造林面积纳入退耕还林工程,但仍未获批。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一是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二是将生态效益补偿向瀛湖治理工程(汉江绿化治理工程)造林覆盖;三是大力发展山林经济,支持农民进行林下种植养殖,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同时,希望您能够理解并做好其它群众的解释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林业的关心和支持。
汉阴县农林科技局
2017年8月23日
联系电话:229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