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汉阴县人民政府>政民互动>人大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农林科技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函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09 09:43

汉阴县农林科技局

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

建议的函

 

谢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林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交易需求明显增长,加快和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迫在眉睫。建立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保障农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率和利用率,有利于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政策背景

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中、省、市都非常重视,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2015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73号),明确全省用3-5年时间围绕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统筹利用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建立以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重点,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为补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2016年12月省农业厅联合省财政厅、林业厅等9个厅办局印发了《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办法(暂行)》(陕农业发〔2016〕86号),对农村产权交易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落实了各级各部门在产权交易中职能职责,以及产权交易的配套服务和争议处理。为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省上2015年率先在高陵、华县等县区进行了试点,2016年市上在岚皋县进行了试点,2017年省《农经工作要点》(陕农业办发〔2017〕42号)和省委省政府《“三权分置”办法》再次强调力争2017年底以前50%的县建立以县交易中心为重点,乡镇交易服务站为补充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这些文件政策的出台和试点探索,明确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向、思路及框架内容,强调了完成任务紧迫性。

三、我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情况

按照中省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政策精神和时间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11月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汉阴县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汉办发〔2016〕78号),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纳入全县深化农村改革九大内容之一,落实县农林科技局牵头,县政务中心、国土局、住建局及各镇具体负责,依托县政务中心,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建设,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资产资源评估机构,形成农村产权“评估-交易”“评估-抵押”运行模式,为产权交易和抵押提供依据。同时为稳妥有序推进我县农村产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6〕20号),明确了“三权”抵押贷款的基本原则、政策界限,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工部、县财政、发改、国土、住建、人行等为成员的单位的汉阴县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这些文件的出台,为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2017年,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被县政府列为“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的重点内容之一,明确了责任单位要加快推进。目前正在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一是5月底前完成制定《汉阴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汉阴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及汉阴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明确成员单位和办公室(3月下旬,县政务中心及农林科技局已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到安徽合肥、江苏宿迁等地进行考察学习)。二是6至7月份县上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落实工作人员、办公场所以及交易大厅硬件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各镇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站和明确村级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员。三是8至9月,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体系制度建设,制定交易办法。四是10至11月,明确产权交易品种,引进评估、金融机构入驻市场,建立金融担保机制。12月份全县正式启动县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改革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汉阴县农林科技局

2017年7月9日

联系电话:0915-52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