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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汉阴县农林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7-07-09 10:27

陈浩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朱鹮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野生动物特别是朱鹮的关注和关爱!

  朱鹮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在我国属珍贵稀有种群,属国家一类保护珍禽。我县自6年前在涧池镇洞河首次发现2只朱鹮,随后在清泥河流域和观音河流域陆续出现朱鹮,现已繁衍到40多只左右,主要栖息生活在我县双河口、观音河、双乳等镇境内,随着我县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提升,更有利于野生朱鹮的生长和繁育。近年来,我县野生朱鹮数量和种群逐年增加,因此对野生朱鹮生长、生存环境区域范围等提出了更高、更大的挑战,对我县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天然林管护、湿地保护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单位,我们深感自身的责任和压力。

  为了更好地改善提升野生朱鹮的生存环境,保护好野生朱鹮,农林主管部门近年来高度重视对野生朱鹮的保护,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工作:

  一是通过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基础保护工作,2015年至2016年我们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保护野生朱鹮的宣传、教育。

  二是在双河口镇三柳村建立了临时朱鹮保护观测站,观测朱鹮的栖息活动情况。

  三是在双河口镇、观音河镇、双乳镇等有朱鹮活动的地方,树立了明显的保护宣传碑、牌,并印制发放了10000份《朱鹮知识宣传》彩单,在三柳村朱鹮相对集中的营巢区设置了围网,营造了更好的朱鹮生活、繁衍栖息的环境。

  四是加强了与公安、水利渔业渔政等管理部门的联系,建立了联席工作协调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打鸟、诱捕等违法猎捕行为。

  五是近两年在4月11日~17日的陕西爱鸟周活动期间,我局在县境内朱鹮活动区域,开展一周的保护鸟类、保护朱鹮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农林科技三下乡宣传月活动中,天然林保护宣传活动中,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等宣传活动中,对野生动物保护、鸟类保护、朱鹮的保护都做了大力的宣传。

  陈浩等15位县政协委员,你们在深入实地观察、调研分析后提出的建议很好,对我县朱鹮保护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你们的爱心和对我县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特别是野生动物---朱鹮的保护等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我们深表感谢!

  为了更好的保护好我县珍稀的朱鹮,在你们宝贵提案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际,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工作:

  一是加大保护项目资金的争取,建立长效保护机制,争取在双河口镇三柳村建立一个长期固定的野生朱鹮观测保护站,在观音河镇、双乳镇各建立一个野生朱鹮观测站,用经费作基本保证,把责任落实到相应区域天然林管护护林员,并纳入护林员年度考核,与护林员年度报酬挂钩。随着野生朱鹮种群数量、规模的增长,力争在汉阴相应区域建立野生朱鹮保护区。

  二是在相应区域以观测站、保护站为依托,培养、引导朱鹮爱心人士参与保护活动,招募志愿者共同参与野生朱鹮的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加大野生朱鹮保护、教育等宣传,提高群众对野生朱鹮知识和认识,并积极广泛参与保护活动中。

  四是加强了工作沟通协作,主动与林业公安、水利渔业渔政执法单位、公安机关等,加大对非法电鱼、毒鱼、打鱼,非法猎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是农林科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牵头组织建立奖惩机制,对保护野生动物,特别是保护朱鹮的有功人员、举报人员,制定奖惩制度,实行奖励。对破坏朱鹮生存生态环境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罚,对非法捕杀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特别是朱鹮者,依法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六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爱鸟爱心人士、志愿者等积极参与野生朱鹮的保护活动,利用每年的“爱鸟周”重点宣传野生朱鹮的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和全社会,特别是重点区域对朱鹮的爱护和保护意识。

  陈浩等县政协委员,你们的建议和心声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林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你们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更加关注与支持,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恳请你们参与指导我们对野生朱鹮的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中,通过我们共同努力,把我县生态环境建设的更好、保护的更好,让汉阴的稀世珍禽---朱鹮与汉阴人民和谐共生!



汉阴县农林科技局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