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安局关于办理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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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27 09:01
汉阴县公安局
关于办理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
第149号建议的函
陈忠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用汉漩路口与凤凰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进行办理。
交通信号灯及标志标线属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划,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城建部门负责安装建设。汉漩路与凤凰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安装工作由于周围住户阻挠等原因,南、北、西三方已经安装,东面尚未安装。为了缓解该路口交通压力,我局于今年3月份在该路口设置了移动便携式红绿灯,以确保车辆及行人安全、畅通。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汉阴县公安局
2017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0915—52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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