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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汉阴县公安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函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27 09:06

汉阴县公安局

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函

 

郭萍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进行办理。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行业的迅猛发展,涉及电动车的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给城市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201451日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牌证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目前,牌证样式和具体办理规定尚未下发,待接到通知后,我局将按照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发放牌证。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车位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但由于此类“超标”电动车是新生产物,根据《省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由质量监督、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非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当前,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管理,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为了进一步遏制电动车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车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局将加大对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与学校联合对学生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行为进行管理,适时组织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并邀请新闻媒体随警报道,以案说法,对电动车道路行驶违法行为进行高频率曝光,以规范电动车驾驶人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汉阴县公安局
                       2017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0915—521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