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安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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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27 09:11
汉阴县公安局
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函
王飞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龙岗公园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进行办理。
龙岗公园建设已初具规模,功能逐步完善,现已成为广大居民休闲锻炼的聚集地,东龙路全长1.9公里,道路较窄,车流量相对比较小,加之东龙路西边有住户居民出行,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我局交警大队积极与县交通、运管、城建等部门协调沟通,在龙岗公园增建停车场,规范车辆停车秩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于2016年9月26日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在龙岗公园实行机动车辆限时通行的报告》,目前,该报告现还在政府征求意见、审议中。
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加,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协同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落实限行方案。在方案未制定落实之前,我局将部署警力加强该路段巡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汉阴县公安局
2017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0915--52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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