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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汉阴县文广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7-04-28 10:14

徐世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双河口镇兴春村的古院落修护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双河口兴春村钟家院子修建于乾隆年间,砖土木结构组合式跨院,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建筑木结构镂空雕刻,工艺精湛;整个建筑规模宏伟、场面壮观,是目前我县保存遗留下来为数不多的古民居院落,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文化价值。

  正如你们建议案中所说,维修保护好钟家院子,对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延续中华文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民族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对此,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及时提请县政府将其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公布,将其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协助双河口镇政府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争取院内居住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全部用于钟家院子保护维修。三是结合脱贫攻坚协调双河口镇在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时给予院内贫困户一定数额的银行贷款,以解决钟家院子保护维修资金不足问题。四是指导双河口镇政府结合双河口旅游开发,指导住户利用钟家院子这一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承接旅游服务,搞好旅游商业活动,切实增加农户收入。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重视支持!



汉阴县文广旅游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