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安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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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7-05 17:07
汉阴县公安局
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
第51号提案的函
沈桂芝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大型车辆在城区行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办理。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各类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对北城街和城区主要街道执行严管一条街规定,早7时至晚8时禁止大型商混车辆、货运车辆和七座以上车辆在城区道路通行。对于确实需要进入城区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保障的大型车辆,要求驾驶人员或供需单位到我局交警大队进行报备,并要求车辆进入城区内不得鸣笛,不得随意停放,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运输生活垃圾和渣土车辆必须进行防尘覆盖,不得抛洒,保持路面整洁。
同时,我局交警大队加大对城区道路的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大型车辆从严处理,确保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汉阴县公安局
2018年7月5日
联系电话:0915-52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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