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涧池镇人民政府关于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函
汉阴县涧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届二次会议
第153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才兰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涧池镇花果村河道清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涧池镇水利工作的关心与关注。近年来,涧池镇严格落实“河长制”有关要求,成立了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镇级成员单位、20名镇级河长、37名村级河长和35名组级河长的职责,建立健全“河长制”七项制度,完善了镇级17条河道一河一档档案,切实加大辖区内河道环境治理力度,为确保全镇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夯实了基础。
您提出的关于涧池镇花果村河道清淤的建议,是对涧池镇落实“河长制”工作的监督和提醒,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收到建议后,立即安排专人对花果村河道情况进行了勘查,并实地走访踏勘河道积於情况。经调查,你所反映花果村河道为白火石沟河的其中一段,由于花果村村民建房挖宅基地,导致部分弃土被冲洗流入河道,造成河道堵塞。目前,镇政府已拨付资金3000元,交由花果村村委会负责河道清淤工作,避免因河道堵塞影响河道排洪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河长制责任落实,加强对护河员的考核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工作,不断加大河道治理力度,确保防汛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涧池镇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以及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