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池镇:农民工因工受伤 司法所调解获赔
近日,涧池镇农民工杨某在该镇某公司上班时因工负伤致胸壁软组织挫伤、面部及左小腿皮肤擦伤。该公司立即派人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并垫付了杨某的全部住院费用。 杨某出院后,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杨某请求涧池镇司法所对此纠纷进行调解。
司法所干部受理此纠纷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普法说理,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该公司另一次性赔偿杨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合计1500元。双方纠纷就此化解,有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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