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信访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2018-0000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9-07 17:16


汉阴县信访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

2、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人民群众向县委、县政府、人大的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3、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向同级和下级单位交办有关信访案件。

4、承担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5、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办理信访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办理情况。

6、督办、协调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处理跨乡镇、部门和单位之间重要信访问题,组织调查处理信访老户问题和信访疑难案件,参与查处不宜于向下交办的信访案件。

7、管理信访档案、负责信访统计,并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提供有关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服务。

8、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建议。

9、负责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抽调信访接待大厅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11、承担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信访制度落实的好不好,关键在领导。2017 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化解疑难案件。县委书记周永鑫多次在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大厅接待上访群众,县长刘飞霞经常阅批群众来信,过问市县长信箱的办理工作和网上信访系统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其他县级领导轮流到信访接待大厅接待上访群众,全年县级领导阅批群众来信82 件次,接待群众来访535人次,包案化解疑难案件42 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在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年通过市县长信箱反映的591 件信访问题和向信访机构反映的967 件信访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

(二)打造三大信访,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法治环境。

把信访问题的解决置于阳光之下,坚持谁家的娃谁家抱,绝不让少数人损害多数人的利益。2017 年以来,县级信访机构对所有来信来访全部登记上网,该交办的交办,该转送的转送,该受理复查的受理复查,该走法定途径的走法定途径解决,全年共登记信访事项 1575 件,受理转送交办责任单位信访事项1342 件,不予受理233 件。登记总量居全市第一位。与此同时,县联席办每季度对各镇各部门信访矛盾纠纷进行一次集中排查交办,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稳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追责问责。当年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对发生进京非访、信息上报不实的涧池镇、铁佛寺镇、观音河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复非访的双河口镇移交县纪委追责问责。对行政不作为造成信访问题的住建局班子集体诫勉谈话,具体责任人给予了警告处分。对不走正常渠道解决问题,缠访非访的信访人沈自军、陈荣芳、朱朝顺、王偕早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了行政拘留处理。年初召开的全市综治司法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上,我县公安、信访、司法、法院等部门被表彰为依法治访工作先进单位。

(三)提高政治站位,做好重要节点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针对国际国内形势和一些信访矛盾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为防止大规模集体上访、进京非访以及媒体炒作问题的发生,2017 年以来,信访部门围绕重点管理县整改摘牌目标,对一些重点群体、重点人落实了常态化的稳控措施,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部门联席会或由县级分管领导召开县长办公会研究落实化解稳控措施。御景龙城、关爱家园、涉军群体、农民工群体、涉众群体等多个群体均处于稳定状态,陈荣芳、吴向荣、沈巧兰、刘维志、沈自军、彭诗平、刘文生、李春秀等一批缠访闹访非访人的问题得到妥善化解。特殊时期采取特殊措施,十九大期间开展了百日整治活动,县委书记周永鑫5 次出席相关会议讲话。全县在省党代会、十九大期间实现了零进京零非访的目标,被市综治办、信联办通报表彰。县财政为各镇追加信访稳控经费5-10 万元,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四)奋力追赶超越,强化督导培训工作。

县信访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召集人经常深入各镇各部门督导检查信访工作,县级信访机构坚持每月一通报一考核,每季度一点评,确保信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排查、信访听证评议、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应用、依法处置等工作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召开培训会、以会代训、参观指导、上培下派等形式提升各级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工作水平。通过各方努力,市对县信访考核我县位次不断上升,一季度第6 位、二季度第4 位、三季度第2 位。

(五)服务全县大局,发挥群众工作优势。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信访部门充分发挥信访大数据的作用,通过信访快报、送阅件、提醒函等形式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发送情报信息,面对面向群众宣讲党的方针政策,释法明理、定纷止争。县委县政府对一些重大的决策、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充分征求信访部门的意见建议,评优树模等必进行信访工作鉴定,重要活动必让信访部门参与,先行做好群众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信访部门积极投身全县平安创建工作,在控制进京非访、强化信访法治宣传、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运用、积案化解方面成效明显,被推荐作为市级平安单位进行表彰。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所属二级决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共有1个,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阴县信访局部门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总收入185.46万元,比2016年219.94万元,减少34.48万元,减少15.7%。2017年总支出184.26万元,同比减少20.2%。收入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单位7名退休人员工资交养老机构发放,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下降。

 2、2017年度总收入18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38万元,其他收入2.08万元(县人社局拨付大学生见习岗位生活补贴)。

3、2017年总支出184.26万元,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8万元,项目支出5.7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83.38万元,比2016年219.94万元,减少36.56万元,减少16.6%。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82.18万元,同比减少12.8%。收入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单位7名退休人员工资交养老机构发放,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下降。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18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4万元,项目支出5.1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7.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9.5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15,商品和服务支出49.5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1.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1.31万元,本单位无保留公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是日常公务租用县公车服务中心车费用,公务接待费0.21万元,接待22人次。“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54万元,增加55%。其中:公务接待费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增加0.55万元,增加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信访业务督查用车次数增加。

2、2017年培训费支出0.64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增加 14.28%,主要原因由于信访工作基础业务和全县依法治访培训范围扩大。

3、2017年会议费支出0.64万元,同比增加0.62万元,增加 31%,主要原因由于全县信访工作会议参会范围扩大,次数增加。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18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49.51万元,2016年支出53.25万元,同比减少3.74万元,减少7%。减少主要原因:办公设备购置减少,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73.47万元(公车于2016年车改上缴,已进行账务处理),其中:通用设备46.0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5.91万元,专用设备0.19万元,房屋及构筑物21.3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汉阴县信访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