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8-0138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8〕113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9-24 19:4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2日

 

汉阴县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陕西省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陕职转小组发〔20182号)和《安康市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安职转小组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一、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

1.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和注销时间。加快实施《汉阴县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和注销时间,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压缩至3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压缩至3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人行汉阴支行、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2.进一步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加快实施《汉阴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推广使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将60%的社会投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27个工作日,所有中介服务和招投标时间压缩至97个工作日。全面推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在工业集中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实行“多规合一”基础上,探索“规划同评”。(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月河工业集中区、各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3.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在认真总结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厘清规范部门职能职责,稳妥推进第二批拟集中许可事项向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持续推进“审管分离”、“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县编委办<县审改办>牵头,县政府办<法制办>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96月底前)

4.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动各级各部门照单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县编委办<县审改办>牵头,县政府办<法制办>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5.规范行政许可目录化管理。对照法律法规和《陕西省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参考目录》,规范县级行政许可项目,达到行政许可项目“三级四同”要求,即: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相同、编码相同、类型相同、依据相同。在此基础上,对照先进地区行政许可目录,进一步压缩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编制公布《汉阴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汇总表(2019年版)》,实现全部事项纳入省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县编委办<审改办> 牵头,县政府办<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6.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中省市公布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落实我县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县发改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7.加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力度。修订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收费清单,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依托全市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库,实现中介服务机构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窗口,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政府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2算。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县编委办<县审改办>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物价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8.深化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审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依法取消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准入证、上岗证,坚决做到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县人社局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9.扎实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民办教育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改革,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安康市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县教体局负责。完成时限:20196月底前)

10.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基层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计划,贯彻落实《安康市改革和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县卫计局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11.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备案制公立医院财政经费补助方式,探索按公立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和提供公共服务质量考评结果确定财政经费补助机制。探索县镇村三级医疗共同体一体化管理机制,创新建立医共体内编制人事一体化管理新机制。加强医共体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落实管办分开,放活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更好地激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活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矛盾。(县卫计局牵头,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配合。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12.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能,探索改进综合执法机制,加快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建设,落实文化市场专项失信惩戒措施,发挥信用监督、激励、警示、惩戒作用。(县文广旅游局牵头,县编委办、县政府办<法制办> 配合。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13.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并公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加大目录清单执行监督检查,对取消、停征、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严禁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气暖特许经营,坚决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县财政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发改局<物价局>、县税务局按各自职能职责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14.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市部署,探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探索开展“照后减证”改革。(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编委办<审改办> 、县政府办<法制办>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规范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做好中省统一整合事项与全市“多证合一”事项的对接,积极拓展“多证合一”范围,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等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进一步减少企业办理证照时间。(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编委办<审改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16.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康市关于实施营商环境八大突破工程的意见》、《汉阴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制定印发《汉阴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至2020年)》和《汉阴县实施营商环境八大突破工程任务分解方案》。(县发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17.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事项、监管依据、监管对象,厘清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加快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提高抽查检查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做好抽查检查结果的归集、公示、共享工作,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政府办<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18.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互联,加强数据和接口的标准化建设,对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实现信用信息全程自动化采集,形成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县发改局<信用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三、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19.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大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成熟一批,在网上公布一批,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落实现场受理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编委办<审改办>、县政府办<法制办>、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20.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快实现全县范围内“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除法律规定或涉密事项外,政务服务均应纳入平台办理。年底前,网上可办的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不低于70%。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21.建立一次性办结机制。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公布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年底前,全县“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办理事项不低于80%。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则,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及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对外公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编委办<审改办>、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22.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汇总上报形成全省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凡未纳入清单范围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办<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