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8-0187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8〕130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0-26 14:0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25


汉阴县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为构建完善的市场监督体系,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733)、《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陕编办发〔201843)和《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安编办发〔201813)精神和中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确定监管事项。按照凡进必受监管的原则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求,由县市场监管局、审改办牵头,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配合,结合权责清单体系建设,统一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模式,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

  (二)明确监管部门。不涉及审批的一般经营事项,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日常监管;经营事项涉及审批的,按照审管分离改革要求,由审批部门承担依法受理审批内部环节监管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行政相对人依法申办许可证照和依照审批范围规范从业等实施日常监管。经营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监管的,依照行业监管分工原则,市场主体的主营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监管,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同一市场经营主体从事两个以上经营事项,涉及不同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执法资源配置的不同,由已经建立相应专门执法队伍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三)编制监管清单。重点围绕全省统一公布的各部门权责清单中面向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和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列出监管清单。市场监管清单包括监管部门、监管事项名称、监管依据、行业主管部门等内容。市场监管清单初稿编制完成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审改办配合,组织相关专家对监管清单进行论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县政府批准。

  (四)公开监管清单。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集中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清单,方便市场经营主体、群众和社会组织查询、监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监管清单实施监管,不得实施清单之外的监管,防止监管过度或监管不到位。

  二、配套制度

  (一)建立信用监管制度。由县发改局(信用办)牵头,县相关部门配合,根据经营业主的信用状况和经营事项对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探索市场主体分类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失信违法信用约束制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特别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信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予以限制或禁入。

  (二)建立协同监管制度。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配合,对适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市场监管清单事项,梳理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平台和监管机制,逐步实现统一摇号确定市场主体监管对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抽查检查结果共享;探索建立综合网络监管制度,及时将各职能部门形成的监管信息数据录入信息化平台,全面提升监管的科学化水平;通过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发挥部门监管合力、提高协同监管执法能力,形成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收集、披露和运用制度,实现跨部门、多领域的信用信息综合管理运用。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实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互联互通,公示市场经营主体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撑。

  (四)建立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制度。由县民政局牵头,加强对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按照行业分类培育示范性社会组织,加大行业协会规范性发展引导力度,加快培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通过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探索实行辅助监管服务社会化,推动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强化对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

  三、实施步骤

  按照分级负责,压茬推进的方法稳步推进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全省统一的时限要求,201811月底前完成县级清单编制工作。具体工作实施步骤为:

  (一)清单编制阶段(20181030日前)。由县审改办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各部门、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对照陕西省权责清单和本方案要求,梳理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市场监管事项,填写《汉阴县市场监管事项清单》(见附件3)。

(二)审核论证阶段(2018111日至1125日)。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审改办配合,组织力量对各部门报送的市场监管清单,从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汇总审核,形成《汉阴县市场监管清单(初稿)》,并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

(三)公开清单阶段(20181125日至1130日)。《汉阴县市场监管清单(初稿)》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县编委办(县审改办)负责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导入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上集中向社会公开,并由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配套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建立监管清单制度的组织领导,县编委办(审改办)、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建设,确保法律法规依据准确,避免缺项遗漏。县编委办(审改办)会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各部门编制清单并进行初审。

 (二)做好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建立监管清单制度的宣传,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三)开展督导检查。县市场监管局作为《汉阴县市场监管清单》落实工作主抓牵头部门,负责开展市场监管清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完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县编委办(审改办)掌握其监督检查情况,保证建立市场监管清单制度这一重要改革措施顺利推进。

  (四)落实工作责任。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业务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做好本部门市场监管清单编制和报送工作,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对接,统筹推进本部门市场监管清单编制进程。

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承办业务负责人名单(附件2),于1025日前报送县市场监管局;《汉阴县市场监管事项清单》于1030日前以部门函件形式报送县市场监管局,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蒋萍萍,电话:18292030704电子邮箱:1227628456@qq.com。县编委办联系人:沈小雁、方振宇,联系电话:5219756

  

附件:1.市场监管清单编制涉及部门单位

     2.县级部门市场监管清单编制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名单

          3.汉阴县市场监管事项清单

 

 

附件1

市场监管清单编制涉及部门单位

 

县政府办(金融办)  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  县经贸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审计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水利局  县农林科技局  县文广旅游局  县卫计局

县市场监管局(食安办)  县安监局  县统计局  县扶贫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气象局

 



附件2

 

县级部门市场监管清单编制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名单

 

   填报部门(盖章):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备注

分管领导

 

 

 

 

 

业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为便于加强工作联络衔接,本表请于20181025日前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3

汉阴县市场监管事项清单

 

部门(盖章):

 

序号

事项名称

监管依据

监管对象

主要监管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

投诉举报电话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1.事项名称:权责清单中已有事项,且不发生合并拆分情况的,以权责清单事项名称为准。清  

       单以外事项名称的确定原则上以相关法律法规表述为依据。

      2.监管依据:指法律、法规、规章设定该事项的依据,要具体到条款和内容。

      3.监管对象:是指涉及市场准入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对象,包括各类生产经营事项、市场主体和具体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