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8-0188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8〕124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0-17 14:1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汉阴县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16

 

 

汉阴县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1 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75 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贯彻中、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围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打造“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获得感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实现全流程透明化,切实保障好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重点领域

(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指政府审批的,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或者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投资规模较大的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符合《安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 年本)》的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等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资金管理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 9 类政府信息。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主要指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重点公开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PPP 项目、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等 7 类政府信息。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主要指对公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事项。重点公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 7 类政府信息。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公开主体。要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原则,公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制作或保存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坚决保守住。要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实现权力运行源头可溯、过程可查、结果可评、责任可追。

(二)拓展公开渠道。要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将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便于公众查询利用。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交易信息、监管信息等在指定媒介发布后,要与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要灵活运用政务微博、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精准推送,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三)强化公开时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对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作出明确规定的,各单位要监督项目法人单位依法按时公开项目信息;未作出明确规定的,鼓励项目法人单位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四)细化公开要素。梳理本单位重点领域各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内容、方式、时限、主体、程序、标准、监督渠道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五)加强解读引导。要切实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工作。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于敏感事项和存在地区、领域差异的相关政策,公开时要及时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要指导和监督从事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单位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本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善相应的领导体制,确定一名领导主抓,一名干部具体负责,明确分工,夯实责任,狠抓落实。要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各单位每年要将本单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考核评估。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的,进行批评整改,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附件: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领域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l

重大项目批准服务信息公开

重大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县发改局

2

重大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

各审批单位

 

3

重大项目招

标投标信息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招标投标违法行力处罚等信息。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招标人和县住建局、水利局、国土局、扶贫局、移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4

重大项目征收土地信息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告等。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5

重大项目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项目实施单位

6

重大项目施工有关信息

项目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7

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安监局、县直相关部门

8

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信息

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9

重大项目竣工有关信息

竣工验收时间、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0

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

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建设标准、计划户型、面积标准和套型结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交通环境、公共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包括轮候对象数量)、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包括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承租、承售价格及支付方式和使用要求租赁补贴发放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在住房使用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出售和承租及退出情况、承租人和承购人违规申请和使用保障性住房信息住房公积年度报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ll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公开用地政策、县级以上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12

矿业权出让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出让方式、审批结果信息、中标或竞得的矿业权简要情况、成交价等信息。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l3

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参与本县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

牵头单位:采购人和县财政局

14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信息公开

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交易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牵头单位:财政配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15

PPP项目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储备和公告社会资本参与方式、资格预审、采购招标、主体信用、项目合同回报机制及项目推进等信息。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授权的县级实施单位

16

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公开公共卫生信息,常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疫苗医用耗材采购目录、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标准、采购结果、中标公告等信息。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配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17

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重大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扶贫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教育脱贫专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丰富公开内容。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配合单位:县教

l8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程序的公开。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政策公开。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19

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入园入学难、考试招生等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教育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20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进一步深化细化我市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加强源头管控,公开健康防治信息。市级卫生计生部门定期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每月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实行参合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情况三级公示制度,利用多种媒体做好政策解读。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评级风险评级等监管信息完善推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利用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吃得放心。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1

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政策、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县域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协助县应急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舆情引导。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卫计局县国土局

22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极端天气气候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农业生产影响,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情核定、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的确定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县应急办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文广局、县气象局。

23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

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