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函
罗健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蒲溪镇响洞河、田禾、盘龙三村扶贫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我们在安排2018年度中省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时,充分考虑到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欠缺、产业发展薄弱、群众呼声大、期望值高等因素,为全县64个非贫困村按照剩余贫困户减去五保贫困户户均5000元的标准安排了产业发展资金,于6月5日以汉扶发〔2018〕12号文件下达了项目计划,全县共安排1857.5万元,其中你镇的响洞河村、田禾村、盘龙村分别安排了产业发展资金75万元、41.5 万元、102.5万元。另对盘龙村下达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项目。同时,按照“从紧、必须”的原则,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对蒲溪镇盘龙村等16个非贫困村安排了基础设施资金2575.7万元,其中水利建设资金795万元、道路建设资金1780.7万元。你镇响洞河村、盘龙村各分别安排了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80万元。
截至目前,全县还有80户以上的非贫困村23个,这些非贫困村也一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下一步,我们将在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用好用足上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非贫困村的项目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全县非贫困村中的贫困户与全县人民一道同步够格迈入小康社会。
感谢你们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汉阴县扶贫开发局
2018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521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