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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汉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15 14:25

王赞杰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力度助力汉阴县教育质量提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汉阴教育的关心和关注!

一、关于“创新扶持模式,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近年来,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和依法管理”的方针,大力扶持发展民办教育,全县民办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办学规范、质量较高、面向大众的优质民办学校,长兴学校于2017年被命名为省级标准化高中,部分民办园被评为“市级示范园”,民办学校的办学信誉度得到较大提升。2013年以来,县财政为民办学校落实各项补贴3000余万元,为民办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您提到的创新扶持模式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研究,尝试多元主体合作办学,研究探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的办学模式。今后,我们将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完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扶持模式,全力争取公共财政支持,依法落实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保障民办学校合法权益,扶持和建设一批示范性民办学校。

二、关于“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实行公办、民办交流制”的建议。为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小学段9个“教研协作区”和初中段4个“教研协作区”。各片区学校以部分县城学校为“龙头”,以教研为抓手,组织丰富多样的片区活动,如同课异构、送教下乡、复习研讨、片区联考等等,实现了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的资源共享、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我们组织实施了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每年选派部分城区学校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进行帮扶交流。选派的教师都是城区学校的教学骨干。通过在交流学校上公开课、教研课,城区学校交流教师将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经验带到农村学校,提升农村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8〕2号)文件要求,我县将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教师交流制度,鼓励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合理流动。

三、关于“在招生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建议。根据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的法规和政策,我县民办学校可以自主招生,其招生计划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毕业的学生,在升学和选择就业方面与公办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权利。

最后,对你们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你们在今后一如既往地对我县教育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汉阴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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