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函
彭进军代表:
您提出的《切实重视平涧一级公路两侧建房规划控制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您针对新建平涧公路两侧出现超红线建房现象,站在全县道路交通和城市规划长远发展的高度,及时提出了“1.成立小组,组建队伍,做好职责明确、责任到人;2规划公告,严格程序,规范审批,做到尽职尽责;3.坚强巡查,密切监控,严查违规;4.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建房有序”的建议很好,的确是为人民群众着想,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公路法》等相关法规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红线有明确的范围界定:公路两侧的建筑设施(包括房屋、灌溉渠道、管线、电缆、电杆等)靠公路一侧的边缘与公路边沟(或截水沟)外缘的间距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其中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村道不少于5米,新建平涧公路沿线超红线建房问题确实存在。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启动平涧公路征地拆迁时就下发了公告,明确规定平涧公路征迁开始至建设结束期间暂停公路红线控制范围内个人建房审批,对于确需修建的拆迁安置点,必须经交通、国土、住建和辖区镇共同到现场规划后方可修建。
由于公路两侧村民建房审批涉及国土、住建、交通和相关镇等多个单位,因在管理上未做好对接,致使部分工作未做到位,导致村民建房违反了建筑红线要求。为切实做好公路红线控制管理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和国土、住建、辖区镇的沟通对接,实行联合审批制度,坚持的程序是:必须经镇村初审,交通、住建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国土部门再审核予以批准;二是协调国土、住建部门加大平涧公路红线控制的巡查,对出现的违法建房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三是要求沿线各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严格按规定建房,确保公路安全。通过多方努力,避免出现违法建房超红线的现象。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
汉阴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22日
联系电话:521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