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审核审批流程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8-01-04 10:51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并提出审核意见→组织所在村(居)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人民政府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通过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布。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录入系统,发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
涧池镇 5610214 蒲溪镇 5410221
双乳镇 5419699 汉阳镇 5680327
漩涡镇 5580212 铁佛镇 5490218
双河口 5460080 观音河 5489137
民政局联系电话:5212801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凤凰大道汽车站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