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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汉阴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7-21 08:57

张世林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县征迁相关政策,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推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确保准确快速办理好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汉阴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胡世斌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李爱民、赵明军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内部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四名干部为具体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明确了办理时限和阶段办理方案。经过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初步提出了政协提案办理意见。

一、关于“调整我县征迁补偿标准,参考阳安二线补偿标准,适当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适时上调,应在全县境内拆迁标准统一”的建议。我局认为,该建议反映了广大被征迁群众的心声,也体现了县政协委员对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

1.今年开年以来,我局及时开展了新一轮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综合区片价调整更新工作,确定了全县平均征地价格整体上调15%,截至目前,该项工作成果通过了群众代表会议听证,已于5月中旬将成果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省厅验收通过后报送省政府批准发布执行。

2.关于全县统一拆迁标准问题,我局配合县住建局、拆迁办等相关部门,通过市场询价和调研,充分考虑现阶段砂石,建材及人工工资上涨因素,初步制定出了全县新的统一拆迁标准,经县政府批准后发布执行。

二、关于“出台我县项目建设预留国有安置用地管理办法,明确哪些项目用地可预留,哪些不留,怎么留,留多少”的建议。2018年1月20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汉阴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29号),已对县城规划区内村组项目建设预留国有安置用地予以了明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建议县政府对各集镇规划区内,征收用于基础设施和经营性开发用地项目,按一定征收比例给村组预留国有安置用地,确保村组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建议所有建设项目凡是涉及拆迁的,在项目批准立项时,就应着手提前做好拆迁安置规划选址及征地工作,避免因安置落不实而影响项目建设”的建议。我局将积极主动与县发改局、住建局、招商局对接,建议由县住建局牵头当地镇政府配合先行制定拆迁安置点规划及选址工作,在项目用地报批前发布土地预征收公告,公开征收范围、面积、征收标准及拆迁安置方案,会同镇村开好群众代表听证会议,避免因拆迁安置落不实而影响项目建设。

四、关于“及时启动我县被征地农民失地养老保障及再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建议。根据省市要求,2018年2月5日县政府办发布了我县《关于印发汉阴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8〕17)号)对失地农民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文件要求“自1999年1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失去全部土地或人均耕地少于0.2亩的农户,凡满60周岁,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100元/月的标准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同时享受医疗保障、教育资助、就业援助和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凡是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以征地勘界面积计算,按照每亩1.2万标准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费”,列入征地成本,县财政部门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费资金专户”缴纳,国土部门在办理用地手续时需要查验财政部门出具的“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费”完费证明。

最后,衷心感谢政协委员对我县征地拆迁工作的高度关注,也敬请各位政协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汉阴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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