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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汉阴县文广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8-07-30 11:00

杨晓琴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保护好老民居、古村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传统古村落、老民居是先祖们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有价值的财富,是社会演进发展的见证,也是历史文明的产物。保护好有价值的古村落、老民居,既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传统文脉的延续和优秀文化更加有效地传播;不仅能在旅游经济时代加以开发合理利用,又能对一个地方的建筑史、建筑艺术研究提供“活体”。正是基于这些因素和原因,有针对性、有目的地保护古村落、老民居就显得尤为重要与必要。

  诚如与你们的关切一致,我局多年来非常重视保护古村落、老民居,在保护抢救中做了一定工作。

  一、将普查认定作为常态化工作

  为防止有代表性、有价值的古村落、老民居在我们视线盲区消失,我们将普查认定文化遗产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除国家统一组织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及省文物局不定期组织的省级重点文物申报工作外,我们每隔一年都安排乡镇进行一次以古建筑、古民居为代表的县级文物普查申报工作,自2012年以来,我们已累计开展单项普查与集中普查活动15次,新发现了一批以三塘观音堂、树仕堂、钟家院子等为代表的古建筑(民居),先后公布县级文保单位4批35处。截至目前,全县共普查发现文物点869处,列入省级名录466处,其中古建筑96处;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5处,争取省政府公布13处省级文物单位,这些文保单位都建立了“四有档案”,树立了保护标识碑。一大批古村落、老民居得到抢救关注与保护。

  二、将保护利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保护好古民居、古村落,是为了更好地显示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历史文脉具有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我们通过普查、抢救、保护,相继向上申报并成功获得省级传统古村落命名8个,以漩涡东河、堰坪,汉阳笔架,铁佛双溪等为代表的一批古村落陆续获得项目及资金支持。结合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我们合理定位、科学利用,推出了吴家花屋移民文化展馆、冯家堡子农耕文化展馆、沈氏家训展馆等文化展示基地,做到古民居、古建筑的合理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

  在漫漫历史长河之中,先辈们给我们留下了一定财富,但就全县而言,真正符合文物标准且具有一定历史、文物、艺术价值的古民居基本上在我们历次组织的普查、保护活动中逐步受到关注,建立了数据档案,进入了保护名录。目前,散落分布在全县各镇的古民居大多属于民国后期或解放初期的建筑,这些古民居虽然也有一定价值,但因地处偏僻,建筑规模不大,建筑艺术一般,若大面积保护抢救,势必财力、人力、物力有限。因此我们在保护中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思想:一方面,对具有一定价值和代表性、整体状况较好的古民居,我们纳入保护范围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对于分布在景区范围的古民居,因在利用方向上可从事精品民宿包装,故原则上尽可能全部保护。所以这几年,我们着重对凤堰古梯田、双河口镇、观音河、龙寨沟等地的古民居进行了重点普查并建立档案。

  对于古村落的保护,我们对照住建部、文物局《关于传统古村落评定标准》文件精神,以“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推选上报保护对象,力争尽可能地使我县有一定价值的古村落都得到保护与重视。

  综合你们提案中的建议,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古村落、老民居的保护机制。一方面,于近期联合住建、国土等部门下发文件,对古民居、古村落的保护、登记认定进行全面安排,力争普查、登记认定更全面、精准,确保不遗失、无盲区;另一方面,加大保护利用的宣传教育力度,严防在脱贫攻坚中将古民居“一刀切”,全部被拆除破坏。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途径开拓筹资渠道,确保更多的古民居、古村落得到改造利用,为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汉阴县文广旅游局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