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扶贫信息公示公告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8-02-10 22:08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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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阴县财政局
2018年2月10日
附件:
汉财农字〔2018〕14号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拨付2018年第一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各镇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和危房补助资金规范使用,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经研究决定将第一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实施2018年度项目建设。请各镇严格按照住建局下下达的改造任务、建设要求、补助标准加快实施,务必2018年8月底之前全部竣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按“一卡通”方式兑付补助资金,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在2018年8月底之前全部竣工。
二、尽快完成2017年项目验收及资金兑付。近期开展扶贫资金检查时发现仍有个别镇危房改造项目未组织验收,资金没有全部兑付,请各镇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切实做好资金兑付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做好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结算工作。本次拨付的249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其中:使用下达的中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60.09万元,余下资金933.91万元从县本级财政资金中预拨;另外年初拨付2017年第三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42.6万元,其中:使用收缴各镇危房改造资金532.07万元,余下资金缺口210.53万元资金也从县级财政资金预拨,两次拨付资金从县级财政共预拨1144.44万元,待后中省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到位后统筹处理。本次收到的资金全部记收入,支出按相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请各镇在今年9月底将项目实施和资金兑付情况及时报我局,以便做好县对镇危房改造资金结算。
附件:汉阴县2018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分配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18年1月5日
附件
汉阴县2018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
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 名 |
中省专项 分配金额 |
县级财政 分配金额 |
合 计 |
备 注 |
1 |
城关镇 |
44 |
|
44 |
|
2 |
涧池镇 |
312 |
|
312 |
|
3 |
平梁镇 |
337 |
|
337 |
|
4 |
蒲溪镇 |
57 |
|
57 |
|
5 |
漩涡镇 |
617 |
|
617 |
|
6 |
汉阳镇 |
193.09 |
171.91 |
365 |
|
7 |
铁佛寺镇 |
|
339 |
339 |
|
8 |
双河口镇 |
|
272 |
272 |
|
9 |
观音河镇 |
|
150 |
150 |
|
10 |
双乳镇 |
|
1 |
1 |
|
合计 |
|
1560.09 |
933.91 |
2494 |
|
汉财农〔2018〕28号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的通知
县农综办: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18〕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省资金837万元(中央财政资金5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52万元)下达给你们。年终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602土地治理”。该资金纳入统筹整合,待县脱指办下达统筹整合项目计划后,严格按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严禁套取、骗取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县审计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按审计价款结算,并严格按照《汉阴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组织项目资金报账。
汉阴县财政局
2018年2月9日
汉财农〔2017〕64号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饮水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
县水利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安财农〔2017〕131号)文件,现下达你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8万元,其中: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保补偿费18万元、农村饮水130万元、渔业产业扶贫资金40万元,用于按县脱指部审定由你局实施的脱贫攻坚统筹整合项目。年底根据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我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请你局收到资金文件后5日内申请拨付资金,并按照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切实履行好项目的管理职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
二、请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及时组织财政报账。
汉阴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10日
汉财农〔2017〕65号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产业水利设施配套资金的通知
县水利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安财农〔2017〕131号)文件,现下达你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82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保补偿费582万元),用于按县脱指部审定由你局实施的脱贫攻坚统筹整合项目。年底根据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收到资金文件后5日内申请拨付资金,并按照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切实履行好项目的管理职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
二、请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汉阴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10日
汉财农〔2018〕31号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县水利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18〕10号)、《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18〕11号)文件,现下达你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8.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499.48万元、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万。主要用于按县脱指部审定由你局实施的脱贫攻坚统筹整合项目。年底根据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收到资金文件后5日内申请拨付资金,并按照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切实履行好项目的管理职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
二、请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汉阴县财政局
2018年2月8日
汉财农〔2018〕3号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汉残联发〔2017〕79号)文件要求,现下达75万元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增强发展能力补助资金。财政预算年底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及增强发展能力的补助资金,请严格按照汉残联发〔2017〕79号文件要求做好扶持对象的审核上报及公示工作,并严格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
五、资金兑付及管理。本资金实行“一卡通”兑现方式进行兑现到户。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加强资金监管,严禁资金被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汉阴县财政局
2018年1月5日
汉财建字〔2018〕15号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中央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
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县交通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18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安财建〔2018〕1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中央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14131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按县脱指部审定由你局实施的脱贫攻坚统筹整合项目。年底根据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纳入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请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的项目计划加快组织项目实施。
二、严格资金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严禁资金被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及时组织财政报账。
三、年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根据县脱指部确定的具体实施项目列报相关科目。
汉阴县财政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