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 2017 年以工代赈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7-06-13 09:34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观音河镇、城关镇: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下达 2017 年以工代赈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代赈〔2017〕338 号)精神,现将汉阴县 2017 年以工代赈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我县 2017 年以工代赈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是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财政局、发改局研究确定申报安排的,集中安排在脱贫攻坚任务重、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的重点贫困村,着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为了对贫困群众脱贫起到一定带动作用,请积极组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二、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或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及资金规模。严格项目招投标制和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制。严格按照汉发计字[2006]19 号文件规定的《汉阴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管理操作流程》要求规范运作。项目设计方案,需报发改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下步工作,严格工程招投标制,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及时报送开工报告,严禁工程设计未经发改及相关部门批准和工程预算未经财政投资评审就擅自发包并开工建设。对擅自开工的项目,将按违规项目处理。在工程完工后都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申请发改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凡是项目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未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技术经济档案资料不完善、效益未能正常发挥,未建有“以工代赈”标志碑、竣工资料未附有劳务报酬花名册复印件的,发改部门不予组织验收,财政部门不予拨付兑现资金。
三、为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资金管理遵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农〔2012〕264 号)和《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陕发改代赈〔2015〕678 号)执行。
四、2017 年以工代赈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下达后,所有项目原则上都必须在 2017 年 6 月底前前开工 10月底前建成。
五、要高度重视图文信息报送工作。根据省、市发改委的要求,严格把关,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所报信息客观、准确、及时,图文信息资料主要由图片资料和文字资料两部分组成。其中图片资料按每个项目至少挑选 3-5 张照片,反映项目开工前原貌的照片一张;反映项目全貌的照片一张;反映典型特征或标志性工程的照片一张;反映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场面的照片一张。照片格式统一使用 jpg 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 800 万像素。文字资料主要是客观表述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具体到县、乡、村)、总投资和中央补助投资、劳务报酬、开竣工日期、主要建设内容,以及项目效益情况等,篇幅控制在 300-500 字,无照片和文字材料的(联系电话:2295689,邮箱:1136938149@qq.com),不予验收。
附:汉阴县 2017 年以工代赈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表
汉阴县2017年以工代赈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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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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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起 |
2017年计划 |
建设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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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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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配套 |
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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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劳务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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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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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40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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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河镇合心村道路 |
新建 |
修建砂石路2.5公里 |
2017 |
22.0 |
20.0 |
2.0 |
2.0 |
新增道路2.5公里 |
观音河镇 |
|
城关镇新星村道路 |
改建 |
改造道路2公里 |
2017 |
22.0 |
20.0 |
2.0 |
2.0 |
改善道路2公里 |
城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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