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公告公示
索引号 | /2018-0200 | 公开目录: | 财政专项资金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2-18 15:13 |
现将2019年度第一批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10天(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5273521 12317
汉阴县阴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县农林科技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18〕112号)文件,现下达你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10万元(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资金30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资金120万元、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25万元、职业农民培育资金115万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20万元、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肉牛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2019年按县脱指部审定由你局实施的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产业发展项目。财政预算年底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你局严格按照县脱指部审定的项目进行资金分配,并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汉阴县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细则》(汉脱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公告公示,切实履行好项目的管理职责,督促项目加快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汉阴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2日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县农林科技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18〕117号)文件,现下达你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0万元(支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粮食加工企业开展社会化服务300万元),专项用于2019年按县脱指部审定由你局实施的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产业发展项目。财政预算年底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你局严格按照县脱指部审定的项目计划进行资金分配,并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汉阴县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细则》(汉脱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公告公示,切实履行好项目的管理职责,督促项目加快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汉阴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3日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的通知
县交通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的通知》(安财建〔2018〕161号),现将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资金33万元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纳入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具体项目请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的项目计划加快组织项目实施。
二、加快项目实施。请你局收到文件后要及时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汉阴县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细则》(汉脱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公告公示,切实履行好项目的管理职责,督促项目加快实施。
三、严格资金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严禁资金被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四、年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2140106公路养护”科目。
汉阴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