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阴县贫困村产业发展种苗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103 公开目录: 财政专项资金
公开责任部门 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9-13 15:2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贫困村产业发展种苗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县
政府2018年9月5日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
织实施。
汉阴县产业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汉阴县贫困村产业发展种苗奖励扶持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加快贫困户中长线产业建设,促进贫困户兴产增收脱贫,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县产业脱贫工作调研组在漩涡、铁佛寺等地调 研,贫困村对培育拐枣、花椒、桑树、黑黄豆、甜玉米等中长期 产业积极性高,而且经营主体已深入到签订生产订单,产业链已形成,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带动贫困村、贫困户示范发展拐枣、花椒、桑树、黑黄豆、甜玉米等中长期产业的龙头企业、专 业合作社(协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第三条 扶持原则

(一)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的原则。贫困村要立足当地资源和生产实际,科学制定产业扶贫规划,通过规划引领,稳 步推动产业发展,确保每村有1-2个产业示范基地。

(二) 坚持规范种植、连片示范的原则。贫困村要突出中长期产业,优选1-2个产业项目,建立持续稳定发展机制。连片示范要依托经营主体,大力推广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模式,投资建设规模在50-200亩以上产业示范基地,推广标准化种植技术,提高示范带动效益。

(三坚持种苗统采、资金奖补的原则。种苗由经营主体按照采购相关要求统一组织采购,经营主体要与贫困村签订订单生产协议,按订单落实到地块,依据落实到位的产业规模,申报种 苗资金,由经县镇村核实后,县产业脱贫办从整合专项资金中安排。

()坚持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中长期产业要实行企业组织实施,引导贫困户参与,镇村协作配合的运作模式。企业 要与贫困户或者贫困村专业合作社签订生产订单,合作社与贫困 户签订生产订单,通过订单把贫困户嵌入产业链上,实现互利共 赢。

第四条 预期目标

全县计划今冬明春在重点村和深度贫困村先行先试,以种苗 奖补方式,鼓励发展拐枣、花椒、桑树、甜玉米、黑黄豆等中长 期产业。

第五条 奖补标准

(一)种苗及种植要求

1、花椒。花椒每亩 74 株行距 3*3 。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经营主体,由经营主体负责提供适合我县当地气候、 土壤等自然条件生长的,并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优质种苗。花椒种苗必须达到地径 0.5cm、苗高截干 50cm 以上,根系发达,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等质量标准。种苗运送到村,苗木总数量按实际栽植株数计,同时确定的经营主体免费提供总株 20%以内的补植苗木,确保栽植地块苗木存活率。并负责制定简捷实用的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开展种植及管护技术培训,提供全程免费技术服务。按市场价回收产品。

2、拐枣。拐枣每亩 56 株行距 3*4 。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经营主体,由经营主体负责提供适合我县当地气候、

土壤等自然条件生长的,并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优质种苗。拐枣种苗必须达到地径 0.6cm、苗高截干 60cm 以上,根系发达,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等质量标准。种苗运送到村,苗木总数量按实际栽植株数计,同时由确定的经营主体免费提供总株数 20%以内的补植苗木,确保栽植地块苗木存活率。同时负责制定简捷实用的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开展种植及管护技术培训, 提供全程免费技术服务。按市场价回收产品。

3、桑树。建标准化要求建设桑园,每亩 600-800 株。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经营主体,由经营主体负责提供适合我县当 地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生长的,并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优质良 种桑树,径粗 0.4-0.6 ㎝。种苗运送到村,苗木总数量按实际栽植株数计,同时由确定的经营主体免费提供总株数 20%以内的补植苗木,确保栽植地块苗木存活率。并负责制定简捷实用的技术 操作规程,组织开展种植技术培训,提供全程免费技术服务。按 市场价回收产品。

4、甜玉米。甜玉米每亩 3000 株,宽窄行种植。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经营主体,由经营主体负责提供适合我县当地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生长的,并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优质甜玉米 良种。并负责制定简捷实用的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开展种植技术培训,提供全程免费技术服务。按市场价回收产品。

5、黑黄豆产业。每亩 6000-8000 株,实行垄作穴式栽培,穴距 30 ㎝。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经营主体,由经营主体负责提供适合我县当地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生长的,并经检疫、 检验合格的优质黑黄豆良种。同时负责制定简捷实用的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开展种植技术培训,提供全程免费技术服务;按市场价回收产品。

(二)合同签订

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的经营主体分别与各镇政府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与各村级合作组织签订产业合作协议;各种植专业合作社与种植户(贫困户)签订订单生产回收合同。

(三)奖补标准

县产业办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专户,解决花椒、拐枣、桑树、 甜玉米、黑黄豆等中长期产业所需种苗资金。花椒种苗每株奖补1.5 元,每亩奖补 111 ;拐枣种苗每株奖补 1 元,每亩奖补 56

;桑树每株奖补 1.2 元,每亩奖补 720-960 元。其中花椒、拐枣、桑树种苗价含免费提供总株数 20%以内的补植苗木;甜玉米良种每亩奖补 240 元,黑黄豆良种每斤奖补 10 元,每亩奖补 50 元。

经营主体将采购的种苗运送到各村指定地点,经检验合格验 收后,县产业脱贫办按种苗总数支付总种苗奖补款的 90%,留总种苗总奖补款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经营主体按要求提供免费补植苗木后再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实施步骤

(一)签订订单。由经营主体牵头,贫困村两委配合,签订生产订单,据实填写《汉阴县主体带动中长期产业基地建设统计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由镇政府汇总审核。

(二)实施管理。经营主体要对产业发展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实施引种、验收、种植等阶段分别拍照留证作为报帐附件。

(三)检查验收。播栽后,由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申请,镇政府组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对其核实、统计,镇政府根据各贫困村上报的《汉阴县主体带动中长期产业基地建设统 计表》等相关资料,县级统一制定汉阴县中长期产业验收表一式 三份;检查人员和第一书记、镇村结对帮扶干部共同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公告公示。镇政府将审定后的《经营主体带动发展中

长期产业种苗采购补助申请表》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接受所在村广大群众及社会监督。

(五)奖补兑现。种苗补助根据经营主体订单规模审核种苗经费,一次性全额补助到经营主体;县镇产业脱贫办、镇财政审 计所加强资金管理。

第七条 资金监管

(一奖补资金兑付要根据产业规模,严格补助程序,规范 资金兑付。各镇要将公告公示情况、补助到户及影像资料装订成 册,归档备查。

(二)严格实行资金县级报帐制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补助标准,严禁滞留、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奖补资金,一经发现,除追回奖补资金外,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020年12月31日终止。由县农林科技局、 财政局、扶贫开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