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 /2019-0000 | 公开目录: | 财政专项资金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3月1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3-15 10:30 |
现将2019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5273521 12317
汉阴县阴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5日
汉财农〔2019〕11 号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资金的通知
县水利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19〕14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19〕15号)文件,现下达你局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433万元,其中中小河流治理资金3083万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350万元。按年初统筹整合方案要求,纳入统筹整合用于按县脱指部审定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年底分别列入2019年政府支出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5生产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严格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汉阴县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细则》(汉脱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及时按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同时按统筹整合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快报账。
二、请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涉及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事项的,严格按程序办理。严禁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积极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并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绩效目标。
汉阴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