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城区不规范运营渣土车、不达标排放摩托车、乱焚乱烧等集中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9-0055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年01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1-24 17:22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期以来,县城空气质量大幅下降、大气污染极为严重,除受大气环流客观因素影响外,与渣土车不规范运营、不达标排放摩托车众多、乱焚乱烧等行为有很大关系,必须立即采取壮士段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行为予以整治。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现就相关整治督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督查时间及方式
2019年1月23日至2月20日,在县城区主要路段开展与大气污染相关整治督查、明察暗访等。督查时间以当日20:00-23:00为重点时段。
二、整治督查重点
(一)县城区渣土车不规范运营、不达标排放摩托车违法运行等问题整治。由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由县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参加集中整治,重点在每天20:00-23:00集中整治,整治范围:在县城区主要路口设立检查点,重点包括南渠路、兑子沟路、双八路、北城街与凤凰大道交叉路口等处。同时,兼顾县城区其他重要交通路段及问题隐患路段。
(二)县城区乱焚乱烧等问题整治。由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农林科技局、公安局、城关镇等抽调相关人员参加集中整治。
(三)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交通运营秩序、单位卫生、餐饮油烟治理、扬尘治理、烟花爆竹治理按照《汉阴县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市容市貌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执行。
三、督查分组
(一)第一组
带队县级领导:罗国才
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叶建明
成 员:县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农林科技、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大队、公路段、县政府督查室、城关镇,电视台记者。
督查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7日。
联 系 人:徐家保,县环保局局长(15529155418)
(二)第二组
带队县级领导:向诗兵
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沈 鹏
成 员:县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农林科技、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大队、公路段、县政府督查室、城关镇,电视台记者。
督查时间: 2019年1月28日至2月1日。
联 系 人:李 鹏,县住建局局长(13509150338);
(三)第三组
带队县级领导:黄邦平
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陈 华
成 员:县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农林科技、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大队、公路段、县政府督查室、城关镇,电视台记者。
督查时间: 2019年2月2日至2月13日。
联 系 人:武卫国,县市场监管局局长(18809158920)
(四)第四组
带队县级领导:邝吉学
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赵小伟
成 员:县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农林科技、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大队、公路段、县政府督查室、城关镇,电视台记者。
督查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月20日。
联 系 人:李增勇,公安交警大队队长(15009153122);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每个督查组原则上由各县级领导带队;各督查组联系人为各组组长,在接到带队领导通知后,组长要亲自抓,靠前协调,提前做好督查人员组织等工作;各成员单位除主要领导参与外,每次督查至少保障1名分管领导、2名执法人员参加。城关镇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遏制大气污染源。
(二)严格工作纪律,规范行业监管。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整治督查工作,对前期整治工作未落实到位的,迅速查漏补缺,规范行业管理,确保问题迅速整治到位。各督查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照督查任务,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逐区域、逐路段进行巡回督查、反复督办,对发现的简单问题要及时解决、果断处理,认真填写《督查发现问题登记表》。各督查组长要将每日督察情况由督查组领导签字后,交由县创建办在全县通报。2019年2月25日前,县创建办将本次集中督查情况、公安交警支队将牵头整治情况以正式报告县政府。
(三)强化整治问责,营造浓厚氛围。本次督查突出执法监管责任倒查,主要查看专项整治行动是否存在虚假整治、敷衍整治、表面整治等问题。每个组对现场发现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等问题,要做好督查记录,建立督查台账,按照问题线索轻重程度,移交相应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或问责;对问题一般及较轻的移交牵头整治单位进行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或严重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县电视台要加强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及时在电视公开曝光督查情况,形成良好的舆论政治氛围。
各镇政府比照该整治督查通知开展整治及督查工作。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