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9-0012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通字〔2019〕7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3-04 12:49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市铁腕治霾管控扬尘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遏制扬尘污染,严格按照“以最严的措施、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要求,切实加强铁腕治霾管控扬尘工作,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县政府决定,立即开展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3月1日—3月9日。

  二、整治重点

  (一)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由县住建局、各镇负责)。

  1.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工地内)“六个百分之百”全面落实。

  2.施工现场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土方必须采取全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对露天堆放的砂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以及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必须做到全覆盖。

  3.房屋拆迁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要求拆除作业喷淋洒水降尘,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渣土必须进行全覆盖。在拆除作业时,严禁高空抛掷或大面积推倒,裸露地面必须采取临时绿化或者全覆盖等防尘措施。

  4.做好施工工地周边500米范围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二)平涧一级路道路施工扬尘治理。(由县交通局、沿线各镇负责)

  1.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采取全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砂子、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进行全覆盖。

  2.路基土方作业易产生扬尘土质路段必须采取洒水、喷淋等湿法作业。对拌合站料场、料堆必须进行洒水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抑尘。

  3. 对施工便道必须采取硬化处理,重要进出路口和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及时清扫堆积浮土,对现有铺装路段必须采取巡回洒水降尘措施,每天巡回洒水不少于3次。

  4.所有施工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式车厢或采取覆盖措施,达到防尘要求,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不得将冲洗污水乱排乱放,对施工临时污水排放,必须建立符合标准的临时沉淀池等处理设施。

  (三)道路扬尘治理。

  1.县城建成区道路抑尘。实行全天候保洁,县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机械化清扫2次,每天洒水不少于5次,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喷雾防霾车要全天候巡回作业。(由县住建局负责)

  2.316国道道路扬尘。316国道公路清扫保洁每天不少于2次,洒水不少于3次,同时落实好公路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的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城乡结合部道路扬尘管控,切实解决监管不到位或监管缺位的问题。(由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川道各镇负责)

  3.运输车辆监管。渣土运输车、散装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在城区道路、316国道密闭运输达到100%,坚决制止超限超速超载、带泥上路、“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四)堆场扬尘治理。

  1.散煤堆场扬尘整治。以川道各镇散煤销售企业或个体经营单位堆场为重点,检查经营资质、煤炭质量及密闭储存、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落实情况。(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各镇配合)

  2.工业企业原辅料堆场扬尘整治。水泥厂、商混站等工业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收尘和密闭物料仓库,落实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密闭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设施正常运行,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由县经贸局、县环保局负责,各镇配合)

  3.沙(砂)石料场扬尘整治。沙(砂)石场必须落实料厂堆放全覆盖和冲洗设施,石料破碎环节要安装吸尘设备,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喷淋降尘措施。出入运料车辆必须冲洗并密闭运输上路。(沙料厂由县水利局负责,砂石料厂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各镇配合)

  三、有关要求

  (一)夯实整治责任。市政府将于3月10日派出督查组下沉至县区对扬尘防治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铁腕治霾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夯实整治责任人和责任片区,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迅速落实措施,对照标准、整改到位。

  (二)加强执法检查。责任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执法力量,对县城区、川道各镇重点区域扬尘点位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扬尘问题的点位,要现场取证,依法制止违法行为;对造成扬尘污染的业主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运输企业和违法作业人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单,依法依规落实罚款;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实施上限处罚。

  (三)严格督查督办。3月8日—3月9日,由县环保局牵头,县政府督查室配合,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县城规划区和316国道沿线各镇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市督查组检查中发现整治成效不明显,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