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近期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2019-0000 公开目录: 督查通报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督查通报(2019)第5期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4-08 21:25

  按照全县2019年春季和“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各镇近期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各镇、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关要求,积极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全县森林防火形势总体稳定。由于近期我县气温偏高,干旱少雨,致使境内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且逢清明时节,群众祭祖活动频繁,给森林火灾防控工作造成较大压力。据统计,自3月26日至3月31日,全县共发生森林火警19起。其中,城关镇5起,蒲溪镇4起,涧池镇2起,平梁镇2起,漩涡镇2起,双河口镇2起,双乳镇1起,观音河镇1起。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引导不够。镇村在防火宣传方面,还停留在写标语、贴通告、发文件等形式上,效果不明显,群众上坟祭祖野外用火存在随意性,烧纸钱、放鞭炮等传统方式未得到改变,防范意识还不够强,存在侥幸心理。

  (二)责任夯实不够。各镇虽然召开了相关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但针对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时段,没有落实专人负责,县镇村三级责任体系不够健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措施落实不够。个别镇防火预案可操作性不强,对灭火救援工作缺乏有效组织,尤其是对火情多发区域、林区重点部位和坟墓集中地段,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在清明节重点防火期,对群众祭祀上坟,烧地边、烧秸秆、煨火粪等火源防范,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部分镇对村组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导不及时,灭火救援反应不够快。

  三、工作要求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落实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清明节”及今春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切实保护好全县森林资源,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夯实责任。各镇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做好清明节期间和今春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将辖区每个村庄、每个山头、每块林地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实行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组织镇村干部和护林员、巡山员佩戴标志逐村、逐沟、逐路口、逐地块、逐山头巡查, 派专人对每个祭祀点进行定点看护监管,严防死守,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在农林交错区和林区重点部位进口处临时增设防火检查站,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从源头上遏止火灾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倡文明祭祖。各镇要迅速行动,出动宣传车、建立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倡议书,分区包片到村入户开展宣传文明祭祀理念和要求。广泛利用电视、网络以及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禁火区域设立森林防火宣传醒目标志,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宣传活动,加强对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三)开展查漏补缺,做好应急准备。各镇、各相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对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购什么”的原则,迅速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器材,保证扑火所需。各镇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反应,把森林火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双人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火情信息归口上报”要求,做到分级设防、及时预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准确,火情处置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