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池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近日,涧池镇党委组织镇机关全体干部、村支书、第一书记、专职驻村队员在镇会议室,参加了全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培训会。

参会人员持《条例》《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条例〉的八条措施》等材料,认真学习了共十章、48条的《条例》全文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条例〉的八条措施》。镇党委要求把《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321”基层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推进“四联”精准扶贫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农村党员和村干部积分制管理等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规范村干部坐班值班,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加强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管理考核,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力度,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培训会后,镇机关全体干部迅速深入到所包联村,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到每一个农村支部、每一名党员。利用报纸、文件、广播、微信等媒介,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县镇党委部署要求上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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