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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签订包联责任书 汉阴公安扫黑除恶新举措

作者:徐良茂 来源:汉阴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3-19 10:55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扫黑除恶工作纪律,汉阴县公安局积极创新举措,结合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包联派出所局领导责任书》。近日,汉阴县公安局完成了局长与包联派出所局领导、各派出所所长的责任书签订工作。

  聚焦目标,职责划分更明确。将责任书对象划分为县局主要领导、包联派出所局领导、各派出所所长,且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确定职责内容后签订,不仅传递了工作压力,增强了包联局领导和各派出所所长的责任意识,并促使局领导充分发挥对包联单位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作用,倒逼各派出所所长认真落实属地原则,在本辖区内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1个派出所所长对9名包联局领导负责,9名包联局领导对局长负责,以局长为组长的全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对全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总责,确保全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正落到实处。

  夯实责任,工作内容更细化。全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全面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提供各类保障。包联派出所局领导负责组织和督促、指导各派出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的,进行现场批评、约谈派出所负责人;对措施不硬、工作不力的,提请局党委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等待观望、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甚至被督导组通报批评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各派出所所长负责加强本单位扫黑除恶教育培训、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案件侦办等工作,切实提升打击处理质效,做到“挖根打伞”同步进行,从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强化惩处,追责问责更有力。对辖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排查而未排查、应核查而未核查、应打击而未打击和降格处理的以及宣传不力,凡是今后被任何单位、任何组织、任何个人发现、举报此前涉嫌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一经核查属实,县局在追究派出所所长和相关民警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的同时,相关包联派出所局领导承担包联连带责任,实行终身追责,并由局长进行专项工作约谈,以此夯实包联局领导和派出所所长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