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城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9-0051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应急预案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9〕31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21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9-05-22 16:4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汉阴县城区防洪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汉阴县城区防洪预案


  一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抓好我县城区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县城洪涝灾害,妥善处置随时可能出现的暴雨洪水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国家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及《汉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防洪应急等专项规划,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县城区内洪水(含月河洪水及山洪等)、暴雨洪涝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防抢结合、因地制宜、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分工合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统一指挥、条块管理、分级负责、各负其责、平战结合、干群参与”,全面抓好本预案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洪)

  二、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

  汉阴县城地处月河大断裂北侧的月河谷地,谷地宽1.6km,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呈“两山夹一川”的地形地貌,是汉阴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城分布于月河两岸,分为老城区和城南新区,总面积7.65km2.总人口7.45万人,有企事业单位187个。城区高程范围为:老城区354.8米至479米,城南新区354.8米至388米。城区上游南部较大支流有大堰沟、小堰沟、倒槽沟、观寺河、仙鸡河、卞家沟,均发源于凤凰山。北部较大支流有马家河、姚家河、沐浴河、黎园河、观音河,分别发源于太行山和瘦猪岭,海拔800-1200米。县城上游还有中型水库1座(即观音河水库,库容1552万m3),小型水库14座(总库容360万m3),是汛期影响县城防汛安全的重要因素。

  2.2洪涝风险分析

  城区多年平均降水量890mm,最大年降水量1309.7mm,最小年降水量624.7mm,年降水时空分配不均,全年降水多集中在7-9月份,占全年的50%左右,城区上游控制流域面积257.6 km2.年均总流量1.08亿m3.多年平均流量为2.5m3/s。三十年一遇的洪峰流量为840 m3/s ,五十年一遇的洪峰流量为950 m3/s ,一百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100 m3/s ,多年平均输砂量937T/km2.

  城区洪涝灾害主要由月河流域暴雨引起,暴雨多出现在7-9月份,其中7、8月份的局部暴雨是诱发月河发洪水的主要时期,每年都有1-2次暴雨洪灾。城区发生洪水、造成灾害的主要原因是上游流域面积较大,山洪沟较多,且月河两岸山坡、植被较差,暴雨较短时间形成山洪汇集月河,月河洪水暴涨形成较大洪水,其特点是:一是洪水随暴雨而来,水位暴涨暴落明显。二是每年7、8月份易发生大暴雨、9月份易形成连阴大雨。当日降雨≥100mm时,月河洪水流量(城区段)≥840m3/s或当暴雨洪水≥30年一遇洪水时,城区发生洪涝灾害。

  2.3洪涝防御体系

  城区以月河河堤及上游库塘蓄水调洪工程为主的洪涝防御体系,加之城区内修筑了可防御30年一遇洪水的月河河堤,基本形成完整的洪涝防御体系。

  现有的城区月河河堤可防御30年一遇的洪水。城北现有排洪渠可满足10年一遇的暴雨洪水,城南排涝设施低于10年一遇暴雨洪水标准。

  城区防洪体系无重要工程险段,河道内无违章建筑和河道行洪障碍。

  存在薄弱环节:防洪排水设施防御标准较低,只能满足10年一遇的暴雨洪水的除涝排水要求,无固定的抽排水设备。现有Ⅱ号、Ⅲ号橡胶坝在汛期必须加强管理,及时落坝排水,方可保证堤防行洪安全。

  2.4重点部位防护对象

  1.观音河出口以下至麒麟沟月河两岸的居民(村民)和农田。

  2.新、老城区的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等43个单位。

  3.新老城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通讯、排涝等工程设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3.1指挥机构

  成立城区防汛指挥部,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宗山任总指挥,县人武部政委吴国洲、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邝吉学、县政府副县长高海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胡世斌、县水利局局长王良斌、城关镇镇长沈纪兵任副总指挥,县委办、政府办、人武部、发改局、教体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供销联社、气象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喜河电站、城关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杨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权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城区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安排部署城区防汛工作,组织开展城区抢险和撤离工作(如总指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指挥时,由其指定或委任一名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职权)。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雨水情会商组、技术指导组、治安维护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巡堤查险组、应急抢险组、疏散撤离组、灾民安置组、新闻宣传组、资料收集组、紧急供水组(如各组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履行职责时,由指挥部指派组长),各组工作根据暴雨洪水情况启动。

  1.综合协调组。组长:县水利局局长王良斌;副组长: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杨勇;成员:雷强、徐玮、邝小松、申云行、邹国勇。负责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收发上级指令、指示,做好上传下达,汇总上报有关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指令、电文和领导讲话材料;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应急事件先期处置等工作。

  2.技术指导组。组长: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杨勇;副组长:县防汛办副主任李权兵、县住建局总工程师刘兴高;成员:赵宁、唐军、王会兵、付家铭。负责城区抗洪抢险有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对防汛抢险有关专业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3.汛情会商组。组长:县水利局局长王良斌;副组长:县气象局副局长王娜;成员:杨勇、王娜、李权兵、付家铭。负责天气、雨情、水情,分析其态势。及时预报洪峰水位、流量和出现时间。

  4.治安维护组。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勇;副组长:由城关派出所、城郊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公安局负责落实,名单报县防汛办备案。负责做好抢险撤离过程的城区社会治安及交通疏导工作。

  5.医疗救护组。组长:县卫健局局长张晓斌;副组长:县医院院长姚兆明、中医院院长柳传鸿、妇幼保健院院长张品、疾控中心主任郭宝宏,成员:由县卫健局从县直医疗机构确定,不少于60人,名单报县防汛办备案。负责组织救援队伍,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6.后勤保障组。组长:县财政局局长李成全;副组长:县水利局副局长赖小英,成员由县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供销联社各抽调一人。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及车辆调度、后勤服务和应急资金保障等工作。

  7.应急抢险组。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连远丹;副组长:县人武部领导、城关镇人民武装部部长王鹏;由县人武部牵头,协调驻汉部队、抽调武警、消防官兵组成4支抢险突击队。负责城区抢险、排险及抢险物资的搬运;为安全撤离群众争取时间(具体工作人员由县人武部落实名单,组成民兵建制,报县防汛办备案)。

  8.疏散撤离组。组长:城关镇镇长沈纪兵;副组长:城关镇副镇长陈明兵。按照洪水量级,划分不同撤离区。其疏散撤离队伍成员由城关镇及所辖社区、县级机关单位以及太平村、中堰村、花扒村等共计50个单位负责人组成,10个疏散撤离队伍,共计440人。主要负责城区群众、沿线村组的村民疏散撤离(详见各撤离区疏散撤离队伍组成名单表,具体人员由各单位抽调人员参加。

  9.灾民安置组。组长:县民政局局长沈涛;副组长:城关镇副镇长张巧;成员:由县民政局、城关镇确定(人数10人),负责抢撤后的群众紧急安置和生活安排。

  10.新闻宣传组。组长:县文旅广电局局长张石;副组长:县电视台副台长钟明明,成员:各新闻记者。负责抗洪抢险有关宣传报道。

  3.2成员单位职责

  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见附件.

  3.3 城区各单位都要成立由行政一把手或法人代表负责人组成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机构, 全面完成预案所承担的任务,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汛抢险的组织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信息具体报送内容:降雨时间、降雨时段、降雨量级、降雨量。

  水文信息具体报送内容:月河水位、流量水位涨落情况以及其它水文信息。

  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信息报送内容:发生地点、工程类别、险情级别,以及险情发展情况。

  洪涝灾情信息报送内容:受灾范围、受灾人口、淹没房屋以及电力、道路、水利、通信设施等损失情况。灾情信息报送由各有关镇、部门及时准确统计汇总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防汛办汇总后向上级报送。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的报送;城关镇政府负责水文信息的报送、城区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观音河水库管理站负责水库工程、进出库流量、水位、库容、走山滑坡、内外坝、泄溢洪流量等险情信息的报送。

  信息报送时限和报送制度:县气象局在预测到气候变化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及县防汛办报告。城关镇在月河水位将要达到上岗水位时,并有上涨趋势时,每2小时向城区指挥部、县防汛办报告一次水情;当达到上岗水位以上每1小时报告一次水情;当达到警戒水位时,每半小时报告一次水情;当达到撤离水位时,每10分钟报告一次水情;当某防洪工程发生险情时,城关镇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及县防汛办报告险情,并上报处理初步方案;当观音河水库发生险情时,水库管理站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及县防汛办报告险情,并向下游群众报警。

  4.2月河洪水预警

  1.预警依据以观音河水库泄洪流量和月河洪水上涨流量作为发布各项通知、通告、命令的依据。

  2.预警方式统一使用防汛专用警报系统。其信号为:

  ⑴警戒通知前奏曲为《运动员进行曲》音乐,语音播放警戒通知内容。

  ⑵一、二、三号命令前奏曲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音乐,预警信号为灾区信号“呜~呜~呜~”,语音分别播放一、二、三号命令内容。

  ⑶解除命令前奏《歌唱祖国》音乐,语音播放解除命令内容。

  4.3预警级别划分

  1.洪水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县城月河洪水发生的严重程度,将城区防洪预警由重到轻划为I级红色、II级黄色、III级橙色、IV级蓝色四个级别。

  ⑴当观音河水库可能发生溃坝险情或大坝坝基、坝体大面积严重渗水,坝体出现滑坡、管涌现象、西山滑坡堵塞溢洪道时,由县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确定洪水为I级红色预警。

  ⑵当县城月河段出现3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7.6米、流量840m3/s时,为县城II级黄色预警一号命令状态。当县城月河段出现5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7.9米、流量950m3/s,为县城Ⅱ级黄色预警二号命令状态。当县城月河段出现10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8.1米,流量1100m3/s,为县城Ⅱ级黄色预警三号命令状态。三种状态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

  ⑶当县城月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356.9米、流量503m3/s、水位有上涨趋势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确定洪水为Ⅲ级橙色预警。

  ⑷当县城月河水位达到上岗水位356.0米、流量175.3 m3/s、水位有上涨趋势,城区上游继续降雨,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确定洪水为Ⅳ级蓝色预警。

  ⑸当县城月河段发生一般洪水时,同时县城上游一、二座小型水库有险情时,其预警级别确定为Ⅱ级黄色预警二号命令状态,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

  ⑹当县城北城、城南新区姚沟河发生超排洪渠的安全流量山洪时,其预警级别确定为III级橙色预警,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

  2.暴雨渍涝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城区降雨造成灾害的严重程度,将暴雨渍涝由重到轻划分为I级红色、Ⅱ级黄色、III级橙色、Ⅳ级蓝色四个级别。

  ⑴当城区降雨达到特大暴雨、1小时降雨量达30mm、雨继续下城内有特别严重渍涝灾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暴雨渍涝预警,确定暴雨渍涝为I级红色预警。

  ⑵当城区降雨达到大暴雨、1小时降雨量达20mm、雨继续下城区内有严重洪涝灾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暴雨渍涝预警,确定暴雨渍涝为Ⅱ级黄色预警。

  ⑶当城区降雨达到暴雨、1小时降雨量达10mm、雨继续下城区内有一般渍涝灾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暴雨渍涝预警,确定暴雨渍涝为III级橙色预警。

  ⑷当城区降雨达到暴雨、1小时降雨量达5mm以上10mm以下、城区内无渍涝灾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暴雨渍涝预警,确定暴雨渍涝为Ⅳ级蓝色预警。

  4.4预防预警行动

  4.4.1预防预警准备:在汛期来临之前,各防汛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准备工作,把防汛工作提到日常重要工作日程上来,统一思想,积极组织,精心安排,提早做好各类预案的编制、防汛物资的储备、应急通信设备购置,以及防洪工程的修复、维护,认真做好汛前防汛检查,发现薄弱环节,务必明确责任,限时整改,为城区安全度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4.2月河洪水预警行动

  1.当城区防洪达到Ⅰ级预警时,县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Ⅰ级红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每半小时向社会通报月河水位流量、观音河水库险情情况以及发展变化和近期降雨预报等信息,沿月河镇村、城区通知下游群众做好撤离准备。

  2.当城区防洪达到Ⅱ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Ⅱ级黄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每半小时向社会通报月河水位以及涨落和近期降雨预报等信息,组织低洼处群众撤离。

  3.当城区防洪达到Ⅲ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应向社会发布Ⅲ级橙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每半小时向社会通报月河水位以及涨落情况,北坡排洪渠、姚沟河山洪水位和近期降雨预报等信息。

  4.当城区防洪达到Ⅳ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Ⅳ级蓝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每半小时向社会通报月河水位以及涨落情况和近期降雨预报等信息。

  4.4.3暴雨渍涝预警行动

  1.当城区暴雨洪涝达到Ⅰ级暴雨渍涝预警时,由县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Ⅰ级红色暴雨渍涝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通报降雨强度、时段降雨量、渍涝灾害情况,组织低洼处群众撤离。

  2.当城区暴雨洪涝达到Ⅱ级暴雨渍涝预警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Ⅱ级黄色暴雨渍涝预警,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通报降雨强度、时段降雨量、渍涝灾害情况。

  3.当城区暴雨渍涝灾害达到Ⅲ级预警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Ⅲ级橙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通报降雨强度、时段降雨量、渍涝灾害情况。

  4.当城区暴雨渍涝灾害达到Ⅳ级预警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Ⅳ级蓝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通报降雨强度、时段降雨量、渍涝灾害情况。

  4.5主要防御方案

  4.5.1月河洪水防御方案:已制订(汉汛指字〔2019〕4号文件)。

  4.5.2山洪灾害防御方案:方案已另行制定。

  4.5.3暴雨洪涝防御方案:

  4.5.3.1城市暴雨洪涝防御对策

  1.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城区暴雨洪涝灾害防御,专门负责城区暴雨洪涝灾害的防御工作;

  2.提早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御方案;

  3.做好排涝设施的维修和管理;

  4.储备足够的抽排水机设备;

  5.组建抢险队伍。

  4.5.3.2防御措施

  由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并对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紧急情况下要实行交通管制;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安置;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县城排涝抢险工作,负责做好淹没区排涝除涝工作,充分利用有利地形形成自流排水,同时调动一切机电抽排设备排除淹没区积水,尽快恢复受灾区的正常生产、生活条件;县交通局负责水毁道路抢修排险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排险抢修;县文旅广电局负责抗洪抢险宣传报道工作;县卫健局负责卫生防疫及受伤群众的救护工作;县电力公司负责防洪抢险应急电力供给保障工作;县气象局负责做好雨情预报及气象服务;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筹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灾物资。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县城所处地理位置以及县城月河不同量级洪水,将县城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观音河水库溃坝为Ⅰ级、撤离为Ⅱ级、警戒为Ⅲ级、上岗为Ⅳ级)。四级应急响应总体要求:当发生一般洪水灾害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遇到超标准洪水和观音河水库出现险情时,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其中Ⅰ级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Ⅱ、Ⅲ、Ⅳ级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

  5.2水库溃坝应急响应分级与措施

  5.2.1当县城上游观音河水库出现溃坝险情,即为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紧急上报程序:当观音河水库西山出现大面积滑坡,大坝出现坡面滑塌、裂缝、渗水、管涌等险情时,观音河水库管理监测站每半小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县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直到逐级报告到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Ⅰ级应急响应处理措施

  1.宣布进入防汛紧急期。由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汛指挥部宣布辖区进入防汛紧急期,采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

  2.实行人力和物资的紧急调用。县防汛指挥部可根据防汛抗洪需要,有权在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及抢险用地,被调用的单位必须服从。

  3.城区实施交通管制。

  4.加强抗洪抢险督查。特殊情况时,抗洪抢险督查组可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作出紧急事项的处理决定。

  5.增调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抢险队伍和物料全力以赴抢险,力保大坝安全。

  6.启动救灾安置、卫生防疫、社会救援等应急保障机制。

  I级应急响应撤离措施

  1.建立撤离组织机构。当出现I级响应状态(观音河水库溃坝)时,由县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城区县直机关单位、月河下游两岸沿线镇、村和有关单位逐级成立撤离机构,按照观音河水库溃坝标注最大淹没的高程线363.4m,确定撤离范围,落实撤离任务。

  2.撤离时要按照就近、就高的原则;抢险撤离队伍就地参战原则;党员干部挺身而出的原则。城区内县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要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担负撤离任务,按照撤离路线,组织淹没区群众撤离工作。

  3.对于撤离区域内不愿意撤离的群众,县防汛指挥部指派县公安局强制撤离,直至无人滞留淹没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对于已经撤离区域,县公安局和武警部队对已撤离区进行戒严和交通管制,负责治安管理,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

  5.2.2 当县城月河出现30年一遇以上洪水,水位达到357.6米、县城进入撤离状态时,为Ⅱ级响应行动。其中Ⅱ级响应可分为:30年一遇洪水、水位达到357.6米Ⅱ级响应一号命令状态。50年一遇洪水、水位达到357.9米Ⅱ级响应二号命令状态。100年一遇洪水、水位达到358.1米Ⅱ级响应三号命令状态。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⑴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指挥,并发布以撤离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⑵县城播放“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防汛信号预警,撤离可能受洪水淹没的危险区域人员。⑶调集当地驻军、民兵预备役和抢险队伍,迅速抢险排险。⑷对洪水淹没区域和撤离区域实行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⑸启动灾区卫生防疫,救灾安置等应急援助预案。

  5.2.3当县城水位达到356.9米,县城进入警戒状态时或北坡排洪渠、姚沟河发生超安全流量山洪时,为Ⅲ级响应行动。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⑴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以警戒措施为主的指挥命令。⑵城区指挥部责任人赶往现场指挥。⑶组织城区低洼地和受北坡南坡山洪威胁的群众做好撤离准备。⑷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全部进入岗位带班,县文旅广电局向城区群众通过广播、电视播放汛情。⑸巡堤查险组昼夜巡堤查险,调集堤防抢险物资就近堆放。⑹巡渠组亲临现场检查排洪渠情况,遇超安全流量山洪时,立即报告并组织排洪渠附近群众撤离。

  5.2.4当县城水位达到356.0米、达上岗水位、县城为常遇洪水时,为Ⅳ级响应行动。

  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⑴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以上岗措施为主的防汛指挥命令。⑵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水位监测人员进入岗位。⑶雨水情会商组及时分析雨、水情,综合协调组及时将情况传送领导,并按领导指示传达发布各项命令,收集汇总各组情况并向指挥长报告,河道水位每小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一次。

  5.3暴雨洪涝响应措施

  县城防涝牵头单位是县住建局,负责县城排涝抢险工作,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城市洪涝排水指令。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时组织撤离淹没区域群众,并充分利用有利地形自流排洪退水,同时,调动一切机动抽排设备排除淹没区域积水,迅速恢复灾区生产生活。

  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信息报送、处理原则和主要要求

  原则:先收集来电来文,后送雨水情会商组分析,再送领导阅示,按批示传达发布命令,同时将信息上报。上报信息要做到不漏报,不误报。

  5.4.2指挥和调度措施

  城区防汛工作由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当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入各自负责的防汛岗位进行组织抢险,组织督促防洪指挥命令的贯彻执行。

  5.4.3 撤离区划分、撤离路线、疏散撤离队伍组成


       1.当县城月河出现3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7.6米,县城进入II级响应一号命令状态其撤离区如下表所示:

撤离区

撤离范围

户数、人口

撤离路线

接纳地点和单位

责任包抓

单位

安置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疏散撤离队伍

平梁区家属楼,三建司和西大桥上游右岸沿线居住人员

150户

620人

沿观月堰、汉太路撤离到三源村

三元村村部

城关镇

城关镇党委

副书记

人员30人,由城关镇财政所长连荣波任队长,太平村支书兰本超任副队长。其成员由城关镇太平村(20人)、三建司(10人)组成。

解放村月河沿岸居住人员

100户

400人

沿安石二级路、军民路(火车站路)撤离到火车站

汉阴火车站

城关镇

城关镇副镇长

陈明兵

(15609155998)

人员30人,由城关镇副镇长陈明兵任队长,解放村支书黄厚金任副队长,其成员由解放村(20人)、城关镇(10人)组成。

II级响应一号命令状态时,水位357.6米,流量840m3/S。撤离区2个,撤离250户,1020人受灾。淹没面积0.05平方公里,行政企业单位6个,直接经济损失2560万元。

       注:各单位按照分配人数安排人员,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2.当县城月河出现5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7.9米,县城进入II级响应二号命令状态。其撤离区如下表:

撤离区

撤离范围

户数、人口

撤离路线

接纳地点

和单位

责任包抓单位

安置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疏散撤离队伍

西关街、南街、

新街南端

1030户

4213人

沿马道巷、西关街、新街撤离到气象局、人行

县气象局

县人行

龙岭村

县扶贫局

县人社局

县司法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西街社区

城关镇副镇长

  

(15319853066)

人员37人,由县扶贫局局长王侠军任队长,县人社局局长刘康明任副队长。其成员由扶贫局(10人)、县人社局(10人)、县司法局(5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人)、西街社区(10人)组成。

南街以东、环城路、南城壕以南以及东城街南端范围内居住人员

925户

3700人

沿东城街、马道巷、解放街撤离到新华书店、龙岗公园

新华书店

龙岗公园

教体科技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住建局

南街社区

城关镇纪委书记

李  松

(15809151146)

人员40人,由住建局局长李鹏任队长,县教体科技局局长张小泉任副队长。其成员由县教体局(10人)、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5人),县住建局(10人)、县体育场(5人)、南街居社区(10人)组成。

东城街南端以东、环城路、富强街以及东南村居住人员

1010户

3650人

沿东城街撤离到龙岗园林、环城路撤离到汉阴中学新区

龙岗园林

汉阴中学

民政局

市场监管局

城关派出所

城关镇副镇长

(机构改革人员变更现人员待定)

 

人员40人,县民政局局长沈涛任队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武卫国任副队长,其成员由县民政局(10人)、县市场监管局(15人),东南村(10人)组成。

II级响应二号命令状态时,水位357.9米,流量950m3/S。撤离区3个,撤离2965户,11563人受灾。淹没面积1.5平方公里,行政企事业单位28个。

       注:各单位按照分配人数安排人员,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撤离区

撤离范围

户数、人口

撤离路线

接纳地点

和单位

责任包抓单位

安置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疏散撤离队伍

解放村月河岸边,水岸花城小区,傲城小区及县林场、御林都小区范围内居民

325户

1025人

沿316国道以南,撤离到凤台新区、火车站

凤台新区

火车站

城关镇

农业农村局

开发公司

县林场

城关镇副镇长

曾建华

(18909156295)

人员40人,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蒋孝军任队长,城关镇副镇长苟小宁任副队长,其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20人)、城投开发公司(5人)、县林场(5人)、城关镇(10人)组成疏散撤离队伍。

滨河路广场周围小区滨河世纪花园,人大家属院、自强地产、双星八路沿线住户

600户

2120人

沿汉漩路向县委党校三元小学、凤台新区

撤离

县委党校

三元小学

县人大

交警队

财政局

公路段

城关镇人大主席

成 滨

(15591568868)

人员40人,由县人大办主任沈霞任队长,县财政局局长李成全任副队长。其成员由县人大(10人)财政局(20人)、县公路段(10人)组成。

滨河路、双星八路口(到316国道)以西到汉太路(进校门口)

700户

2680人

沿汉太路

撤离

龙岭村村部

广场

县税务局

县人社局

县经贸局

县交通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职教中心

实验小学

城关镇副镇长

苟小宁

(1760915787)

人员55人,由县审批局局长张世洲任队长,县税局局长张高翔队长。其成员县政务中心(10人),税局(10人)、县自然资源局(10人)、县人社局(5人)、县经贸局(5人)、县交通局(5人)、县职教中心(5人)、实验小学(5人)组成。

 

 

       3.当县城月河出现10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8.1米,县城进入II级响应三号命令状态。其撤离区有:

 

撤离区

撤离范围

户数、人口

撤离路线

接纳地点和

单位

责任包抓单位

安置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疏散撤离队伍

沿新街、和平街以南、解放街南端、光明巷至东关街以南范围区域内。

3500户

13256人

 沿北城街、汉铁路、解放街向县气象局、龙岗公园撤离

县气象局

县人行

新华书店

  县委办、县政协、县委政法委、统战部、机关工委、组织部、县档史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烟草局、团县委

胡学明

18209153377

人员编制59人,由县委办副主任胡学明任队长。其成员由县委办(5人)、组织部(5人)县政协10人)、县直机关工委(5人)、县审计局(5人)、县烟草局(5人)、县档史局(5人)、县统计局(5人)、接待处(5人)、县政法委(3人)、统战部(3人)、团县委(3人)。

沿安石二级路、观月堰以北、双星村、太平村、中堰村部分村组为城南III号命令撤离区。

1925户

8120人

 

 

沿汉太路、汉漩路、双星路、军民路(火车站路)撤离到三元小学、县党校、绿源水厂、火车站、凤台新区、城市开发公司

三元小学

党校

绿源水厂

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胡世斌

(13649159922)

人员编制58人,由县政府办主任胡世斌任队长,县发改局局长陈延安任副队长,其成员由县纪委办(15人)、县政府办(10人),县人大办(10人)、县发改局(15人)、调查队(4人)、县招商服务中心(4人)

II级响应三号命令状态时,水位358.1米,流量1100m3/S。撤离区5个,撤离7050户,31969人受灾。淹没面积2.7平方公里,行政企事业单位55个。

        注:各单位按照分配人数安排人员,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三种级响应一号命令状态各撤离队队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指挥部指派队长。

5.4.4抢险与救灾指导原则、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

1指导原则

以人为本,以保护群众生命为重任。

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

2工作程序

迅速将指挥部指示传达各小组。

强制群众迅速撤离后,组织队员一同撤离。

清点核对撤离群众及队员人数。

报告情况、统计灾害损失。

3总体要求

应急抢险和救灾组应该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应急抢险队伍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5.4.5医疗救护措施

1快速派遣医疗小分队奔赴灾区为受灾群众治病。

2派遣防疫小分队对灾区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情发生。

5.4.6城区防汛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支援防汛所需物资设备,对重点部位或灾情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城区防汛指挥部有权向各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调用所需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

5.5应急响应结束

当城区水位低于356.0米,应急响应结束,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发布取消响应命令,由各副总指挥负责传达到各工作组。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信息保障措施

1设置以卫星电话及短波电台为后备通讯,保证信息畅通。

2短波电台配备2千瓦汽油发电机,以防止电源中断,影响通信。

3县城设置高音喇叭进行报警。

4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必须在岗。

5在汛期期间,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组负责人、抢险队负责人手机24小时不得关机,外出时必须向当地所在单位领导履行请准假手续,安排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为保障抢险与救援工作正常进行,城区防汛指挥部储备一定的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县防汛办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救生衣、编织袋、照明设备(详见汉阴县城区防汛物资储备统计表)。成立4支抢险突击队(详见应急抢险组)和3个专业抢险队,第一分队负责房屋建筑被淹、人员被困等险情的排险和施救;第二分队负责电力、通信、交通等设备被毁后的紧急抢修;第三分队负责抢险物资的运送和紧急救援。成立专家技术组负责城区排洪、堤防抢险业务指导工作。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县医院、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储备一定数量抢险救援应急物资,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医疗。

6.3供电与运输保障措施

县电力公司和交通局在履行电力、交通运输保障等职责外,电力公司应预备电源设备如发电机、输电线),县交通局预备车辆保证防汛紧急期间调用和支配。

6.4治安和医疗保障要求

由县公安局对受灾区域实施治安管理,增加公安警力,严厉打击乘机偷盗、抢劫和故意制造事端、散布谣言、制造社会动乱的犯罪分子,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性物品和燃气设施的管理处置,保障防汛抗洪工作顺利开展和受灾区域社会稳定。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储备一定数量和各类常用药品及医疗器具保障抢险救援期间医疗救护。县疾控中心及时组织防疫小分队在撤离区和迁安区进行卫生防疫,在撤离区域淹没洪水退落后及时喷洒消毒药物,防止滋生和蔓延疫病。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按照要求备足备齐物资,防汛物资由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剂使用,被调用单位必须服从,凡因灾备用不足,责任单位要及时补充,不得低于储备标准。县财政局要保障防汛经费,保证防汛救灾工作正常进行。

6.6宣传、培训和学习保障措施

城区防汛指挥部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城区群众宣传防洪防汛法律、法规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保护措施。加强干部业务培训,防汛责任人、干部职工学习预案、熟悉预案,广大群众了解预案,熟悉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为预案快速启动创造条件,开展实战演练,修订预案中存在的漏洞,使预案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

7.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灾情发生后,认真做好灾情核查,灾民安置组会同城关镇、社区(居委会)组织干部逐户检查核实灾情,查清城区因灾倒塌房屋,形成危房情况,摸清受灾群众缺粮的底数,掌握困难群众生活的真实状况,保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7.2抢险物资补充

对防汛抗洪期间应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要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不能以实物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以适当补偿对抗洪抢险物资消耗,按照以物还物的方式归还被调用的物资,充盈防汛物资库存。

7.3水毁工程修复

按照防洪法有关规定,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的修复,应当优先列入县水利局的年度建设计划,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投资,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由县级财政承担。

7.4灾后重建

按照我县县城防洪规划,城区灾后重建防洪工程按30年一遇洪水标准重建。

指导原则:先防洪工程,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先保障供水、交通、电力、通讯,后修复其它损毁设施。

7.5保险与补偿

适用条件:凡参与人寿、人保财险等保险的单位和个人,保险公司应按照参保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具体寿险、财险公司负责核查登记灾区群众财产,生命保险,并及时进行理赔工作。

7.6调查与总结

防汛抢险工作结束后,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认真做好防汛抢险总结工作,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防汛抢险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教训,防汛抢险工作结束后20日内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管理:1.城区防洪预案须落实1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负责预案修订和补充工作。2.县级预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抗洪抢险工作结束后,对于在抗洪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在抗洪抢险中,不听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指挥,擅自行动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陕西省重大防汛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用期3年,原预案自行作废,有关人员随岗位适时调整。本预案由汉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汉阴县城防洪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表


部门或单位

职责

防汛值班电话

县监察委

负责督促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执行防汛工作纪律,落实防汛措施,对城区防洪抢险过程中有关违规违纪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5212025

县人武部

负责按照指挥部统一命令,组织、指挥、调遣抢险队伍,执行紧急抢险任务联系62150驻汉部队

3649220

县委办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工作,为县委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5212019

县政府办

负责各单位组织协调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5212015
5212445(传真)

县发改局

负责城区防洪抢险项目,水毁工程立项计划下达,做好粮油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证粮油供给。

5212411

县教体科技局

负责城区中、小学学校的抢险救灾工作和在校学生的疏散撤离等工作,制定科学有序的撤离方案。

5212503

县经贸局

负责所辖涉企单位防汛安全抢险和救灾工作

5212124

县公安局

负责维护抢险撤离过程中的城区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执行指挥部的警戒、戒严命令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负责专控区人员的撤离,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维持抢险的交通秩序,保证抢险运输和安全转移道路畅通。

5218797

县民政局

负责城区灾情统计上报,紧急安置和灾后群众生活安排。

5212801

县审计局

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财政资金审计

5212051

县财政局

负责城区防汛救灾资金的保障工作。

5273511

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滑坡和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的救援安置,强化地质灾害调查处理和整治等工作

8217618

县住建局

负责城区防洪渠的整修、清淤、路灯照明和县城排涝抢险工作,负责月河二号、三号橡胶坝蓄放水调度工作,满足河道行洪需要。

5212343

县交通局

负责城区水毁道路抢修工作,保证道路畅通。负责抢险所需车辆的组织调度,将抢险车辆编组、登记造册报城区防汛指挥部

5212157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受灾群众的所需粮油,食品物资、食品管理,调拨运和供应工作,指导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有关工作。

2297296(暂定)

2293111

县水利局及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城区防汛日常工作,检查指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抓好防汛抢险工作,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报;负责防汛物资(编织袋、铁丝、手电筒、铁铲)及其它抢险物资的储备保管;负责保障正常供水

5212421(防汛办)
5210315(防汛办)
5212591(水利局)

部门或单位

职责

防汛值班电话

县卫健局

负责城区卫生,积极组织协调所需人力、药品等供应工作,负责做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县城各医疗单位疏散撤离避险和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工作。

5212272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辖区内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调查处置抢险等工作。

5219566

县扶贫开发局

协助民政局做好受灾群众的扶持及安置工作。

5212830

县林业局

负责城区防汛木料(木桩)储备和调运供应工作。

2297306(暂定)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环境卫生清洁及整治。

5219276

县供销联社

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8217618

县气象局

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汛办提供重要天气预报和降雨情况。

5212131

县电力公司

负责城区电力供应和电设施抢修,保障救灾用电。

5219896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负责保障县城通信联络畅通,并落实应急通讯预案。

电信:5212111

   5212279

移动:5214566
联通:8216166

县财险公司

负责灾区群众财产、生命保险及时理赔工作。

5216553

寿险公司

负责灾区群众财产、生命保险及时理赔工作。

5212937

县武警中队

负责防汛灾情在社会治安的管治,协助配合县人民武装部、公安局的统一调度指挥。

5215356

县消防大队

负责防汛灾情所致的火灾及事故处理,协助配合县人民武装部、公安局的统一调度指挥。

5216119

石泉喜河电站

负责喜河电站开闸泄洪流量信息的上报和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776229

城关镇

协助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抓好城区防汛日常工作,负责搞好城区防汛预案的宣传,发放疏散撤离明白卡,建立防、抢、撤组织责任体系,把撤离责任细化到村、组,有效组织城区内的所有居民及村民安全疏散撤离。

5212056